作者:
bcyeh (傑輪特)
2021-08-28 00:51:26這個檢方不大合格喔
「過失」的話判的通常不會太重
他明明是「蓄意」高速行駛
理論上應該要以「故意」起訴才會判的比較重
用過失甚至可能繳個錢就有機會直接交保了
這個檢方是當人民都沒在讀法律嗎....?
還真的沒在讀
都沒有人發現檢方起訴法條根本用錯
難怪台灣是犯罪天堂
不 你不懂法官邏輯 故意的要點是 他就是想要撞死人 才算他高速駕駛 但是沒有想故意撞人 那撞到了就是"過失"
作者:
bcyeh (傑輪特)
2021-08-28 00:57:00我看過日本跟美國的檢方對這類故意超速的都是用蓄意起訴就是,台灣有台灣的玩法吧...
作者:
kilof (KiLoF)
2021-08-28 00:58:00鍵盤法學博士出現
作者:
awpex127 (Brian)
2021-08-28 01:00:00以台灣玩法 用故意搞不好不起訴
作者:
AlphaMC (偶爾出聲)
2021-08-28 01:03:00你確實不懂台灣恐龍法官思維,恐龍會認為他一開始是為了飆速,不是為了殺人,所以用蓄意起訴反而會認為用錯法條判定不成立。
作者: keli (談笑吃刨冰) 2021-08-28 01:07:00
蓄意超速跟故意殺人是兩碼子事好嗎....
作者:
berryc (so)
2021-08-28 01:21:00對對對, 所以拿刀在路上玩 砍死人也可以說沒有殺人意圖拿槍就說打蚊子打蟑螂, 射到人就說不小心的就好
樓上,你沒辦法舉證他是故意的,那他這樣說也剛好而已
心理想我就是要你死 但說出口變成 我不是故意的 OK減刑!
作者:
aaboutt (Hybrid正夯)
2021-08-28 01:57:00那個白癡刻意高速行駛,且違規闖紅燈行駛在一般道路上這樣的行為和肇事致路人死亡有直接的因果關係,駕駛不可能不知道,難道不能證明那白癡間接蓄意殺人?
作者:
boshion (勇往直前)
2021-08-28 04:37:00鍵盤法學家~法律講求證據請提出蓄意高速行駛的證明
是不是恐龍法官端看是不是撞到跟你有關的人 沒遇到都很會講
12樓 你刀子砍死人是你去砍死人 屬蓄意 你刀子不小心掉了 隔壁割到腳趾頭敗血症死掉 這樣非蓄意 簡單來說有動機有行為就叫做蓄意 沒有就不是 如果撞死人一律屬於蓄意 那我不敢開車了 路上那堆三寶會更囂張騎到100按著喇叭闖紅燈 你只要擦到他就謀殺了 因為台灣特有:有傷亡四輪一定有過失
作者:
skthree (I will be with you.)
2021-08-28 07:29:00在台灣你帶著球棒打人,搞不好都能解釋成你只是剛好要去打棒球
12樓比喻不太精確,應該說在大街上拿西瓜刀砍西瓜動作太大不小心砍死人
作者:
windom (絕望的生魚片..Orz)
2021-08-28 09:22:00法官就是想辦法幫犯罪開脫的法盲而已啊 司法已死
作者: chiehhwang (Jack) 2021-08-28 09:32:00
檢察官讀的法條比你少?
作者: BUNIONS (....) 2021-08-28 09:37:00
笑死 人家唸一堆書考上司法官在當檢察官 你躲在鍵盤後面無知評論 真好奇你現實是什麼行業的
笑死,難怪法律被看不起,今天要是撞到大官女兒,法官
作者:
smfy (光波記憶)
2021-08-28 10:08:00法律就真的很好笑,就算你矇眼開車撞死人,放個西瓜在路邊然後精神不濟拿刀想切西瓜不小心砍死路人,都不能算故意
作者:
povs (無真實感...)
2021-08-28 10:10:00先舉例一下法官家人被犯罪判得特別重的case啦..整天腦補....
更多的是一般百姓被這種垃圾害死然後垃圾一直活著,這就是你他媽鬼島
作者:
udm 2021-08-28 10:34:00法官:法律存在的目的是為了讓我有高貴的工作與薪水^^
你趕快考司法特考當上檢察官,法律就可以隨你咨意解讀了,可惜你不是...
作者:
CORSA (重型爬行獸)
2021-08-28 21:49:00連拿球棒圍毆爆頭都能被弄成「傷害致死」了 刑責差距天與地
作者: holygoner 2021-08-29 13:11:00
同意37樓,但臺灣法官,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