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請問遇到以下狀況該怎麼辦?
5月底買新車,
原有一台2005的swift,
要用來舊換新折五萬+廢鐵價,
當時業務有確認車子是否為「三等親」內之關係,
因為新車車主為我本人,
舊車車主為阿姨(媽媽的姐姐),
因此是三等親沒錯。
業務說那就可以使用舊換新的優惠,
不需要用媽媽名字買新車(媽媽和阿姨的話是二等親)。
結果車子已經買了兩個月,
要辦理報廢手續,
業務跟我說無法進行折舊,
因為我和舊車車主為三等親,
法規規定二等親才能折,
目前因為新車已經買了兩個月,
剩下四個月的時間也無法辦理過戶,
業務說很抱歉他沒看清楚...要幫我想別的辦法
目前給我兩個方案:
一.當人頭,找尋有緣人
二.找二手車行報價給我
以上兩個方案都不會超過五萬,
請問這個部分業務是否有過失,
導致無法進行折舊?
該怎麼跟業務協調?
還是就把車收回來自行處理比較好呢?
我事後查了法規並沒有三等親修改成二等親,
近年來都是二等親才能報,
業務怎麼會犯這樣的錯,
也不是第一年賣車...
出社會第一次買車,
沒想到發生不如預期的事,
還請各位版上車友給個建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