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樓不得拒絕裝設充電樁 電動車霸王條款

作者: jdkcupid (飛車公爵)   2021-05-08 04:09:25
如果法案通過,建議有需要裝,
管委不同意的可以預先提告 爭取時間
這個邏輯跟屋頂漏水修繕社區要出一樣
78一點的管委會,
或是提出要裝的人太78沒誠意
作為管委會當然先拒絕,不改變現狀沒人會怪
等你上法院告贏,管委會依照判決同意也合理
反正社區不急你急
等你告完3年過去 一來管委換人了
二來也不會增加額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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