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樓不得拒絕裝設充電樁 電動車霸王條款

作者: mika99 (隨風漂流)   2021-05-07 15:00:08
原文連結: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507002913-260407?chdtv
原文內容:隨著電動車數量上升,充電樁數量明顯未能跟上腳步,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提案修訂「公寓
大廈管理條例」,明訂電動車車主若要在自家停車場裝設充電設備,管委會及區分所有權
人,不得再以安全性、電力負載不足等理由拒絕裝設,該草案今已完成一讀,未來若修法
通過,預料將成電動車發展的霸王條款。
依照公路總局統計查詢網機動車輛登記數資料,107年電能車輛占總掛牌數車輛比為0.03
%,109年提高至0.014%,雖然成長近5倍,但整體占比仍偏低,主要因素,與購買電能
車輛後住家是否有充電樁息息相關。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指出,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
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委員會同意。尤其,充電設備
若要安裝在社區內,可能涉及設備安全、用電過載、配線穿孔恐損及結構、維管權責歸屬
等問題。
趙天麟進一步指出,為解決電動汽車充電樁設置問題,雖然「建築技術規則」在2019年增
列停車空間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的裝設空間
,但對舊有建築而言,新增項目仍不適用,無法解決現有困境。
因此,趙天麟提案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明訂電動車車主在自家停車位裝設供電設
備時,應事先徵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裝置則需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相關安全標準
;而區分所有權人除非能提出正當理由,否則不得以安全性、電力負載問題等理由拒絕。
該草案條文也明訂,電動車供電設備設置的費用,應由設置人自行負擔,並須設置獨立電
表,電費由使用者付費。
心得/說明:
目前才一讀通過,法案若是三讀通過後對於電動車的推廣應該會有很大的幫助
很多人就是因為無法安裝充電樁而打退堂鼓
過程中免不了會有很大的反彈,會不會礙於選區內選票的壓力而石沉大海呢?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21-05-07 15:04:00
狂耶
作者: cheetahspeed (respectmustbetaught)   2021-05-07 15:58:00
特粉要出征管委會了 怕
作者: SamsungNote9 (While Living)   2021-05-07 17:07:00
支持。
作者: cheetahspeed (respectmustbetaught)   2021-05-07 17:25:00
我也要叫管委會加裝自助油管反正錢我自己出 沒人反對吧
作者: siegfriedlin (齊格飛)   2021-05-07 17:30:00
讚 至少踏出了第一步
作者: StopSign5566 (5566請停車再開)   2021-05-07 17:56:00
好事 台灣電動車普及速度相對慢 但至少有點曙光
作者: dontlove1218 (毛毛)   2021-05-07 19:39:00
家裡跟公司都裝好了只能慢慢等老爸的Taycan等一陣子了
作者: tofukingkion (豆腐)   2021-05-07 21:51:00
爽啊做對了一件好事啊笑死你當台特不會評估電力設備喔,再來你家電力設備是有多歡樂???還有人說加油站,可以啊你符合法規就可以設啊,會不會被抗議就不知道了三缸這句是???
作者: pussycat2009 (我不是女的)   2021-05-08 02:39:00
nice
作者: tofukingkion (豆腐)   2021-05-08 07:05:00
哇靠還有人以為這種社區公共的工程不用把前置作業跑滿跑好才能做喔?你以為電力可以隨便拉台電不會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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