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時速飆到137救貓被扣照 法官:應請動保單

作者: Aqqqa (Aqqqa)   2021-02-22 15: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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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速飆到137救貓被扣照 法官:應請動保單位派救護車
2021-02-22 14:54 聯合報 / 記者陳俊智/新北即時報導
丘姓男子去年9月開車在台北市建國高架飆到137公里,被吊扣牌照3個月,但他不服結果
,興訟主張當時是家中貓咪生病,緊急送醫才會違規,結果說法未被新北地院採信,今天
敗訴。
判決指出,台北市建國高架限速每小時70公里,最快不得超過時速80公里,但丘男去年9
月24日凌晨近2時行經此路段北上仍開到137公里,被固定式測速照相桿拍下違規,事後被
裁罰8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和參加交通安全講習,車子也因此被吊扣牌照3個月。
案發後,丘男主張當晚是家中養了10年的貓咪急性嚴重腎衰竭,緊急送到內湖的動物醫院
,才會造成違規。由於家中需要車子載貨做生意,吊扣車牌恐影響生計,希望法院念在他
救貓心切,網開一面。
法院調查,丘男雖稱為了帶寵物到醫院救治才超速,但客觀而言,其超速並無法直接避免
其寵物生命危險的情形,反而嚴重影響交通,造成其他用路人生命身體的潛在危險。
法院認為,丘男如果以電話聯絡動保或救護單位,請求他們派救護車救援,不但能合法快
速達成目的,也可兼顧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其超速行為顯不符緊急避難原則,因此駁回請
求。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送寵物 (非保育類動物) 緊急就醫 應該不包含在避免緊急危難的項目裡吧
也只能說自己為了愛貓犧牲一點
作者: siegfriedlin (齊格飛)   2021-02-23 01:44:00
推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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