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富商法拉利撞死男大生 開庭撇肇責不願道歉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21-02-07 10:41:37
※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 第三點就是大家在爭執 [超速有沒有肇事責任],法院就是這樣看待.
: 法官認為,今天因為郭姓法拉利駕駛因為超速的巨大引擎聲浪,
: 導致在彎道另外一側的機車蔡姓騎士因未聞車卻先聞巨響,
: 受到驚嚇而打滑摔車,並非不可能,
法官跟鑑定常常都會出現非常神奇的結果,這叫做自由心證決定的道義責任
「人都死了,你是不是應該多少賠一些呢?」
但法律上是沒有道義責任的,所以法官就會給一些恐龍到不行的名目說你有責任
這很明顯就是因為道義責任才硬貼上去的肇責
這種案例多的是,譬如以前有個案子是闖紅燈的被未超速駕駛撞死
法官覺得人都死了多少要賠點,不惜凹一堆理由像是人類應該能零秒反應煞停定竿
就是要判倒楣鬼有罪
法官為了道義責任在那邊亂找理由就算了
還有人在那邊為了道義責任的假理由努力合理化? 這就很搞笑了
: 兩份鑑定報告都給出這樣的結論.
: 今天我是覺得郭姓駕駛算撿到,
: 否則根據這兩份鑑定報告專家出具的意見,如被以過失致死起訴並判刑,並不意外.
民間的鑑定報告說白了就是砸錢出奇蹟,反正有人死,多做幾份
再怎麼無辜的都能給你掰一咪咪肇責出來
影片的事實就是騎士自己莫名自摔到對向車道才被撞死
硬要凹成巨大聲浪受到驚嚇導致摔車?
那按這邏輯,以後所有自摔是不是都能附近找輛車來怪?
(當然前提是要死人,才能啟動人死為大機制)
每個人感受度不同,聲音大的就說聲音太大導致驚嚇
聲音不大的就說燈太亮導致驚嚇
白天聲音不大又沒開燈的,就說來車駕駛長太醜導致驚嚇好了
人死為大這只是情感上人死的就不要再去罵什麼的了
搞到連法院上硬是要找個人賠錢買單,除了恐龍還是恐龍
: (裁判書沒有查到有刑事判決,表示可能超過追訴時效,或者是當時
: 檢察官因尚未取得此兩份鑑定報告,所以給予不起訴處分,畢竟是
: 107 年的事故)
作者: luckystrike5 (霸王鮮果汁)   2021-02-07 14:04:00
法官 檢察官 有抽成吧
作者: IdontCareToo (買就對啦)   2021-02-07 20:38:00
等完全自駕出來這種情況應該會消失,電腦總不會故意超速撞死人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