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Uber司機「恐攻式酒駕」撞死人認定殺人罪

作者: FormulAn21 (Kaga)   2020-12-22 04:06:38
原文連結:https://reurl.cc/Y62pGD
補充資料連結:https://reurl.cc/WL577y
完整影片:
https://i.imgur.com/97erSN9.jpg
https://youtu.be/8u_Hn8XnZyQ
原文內容:
24歲Uber司機郭俊邑,酒駕追撞3輛機車釀1死2傷,遭北檢形容為「恐攻式酒駕」。
刑事二審高等法院認為郭撞上第1車後,仍繼續狂飆再撞死陳姓女騎士,第2撞有不確定殺
人故意,逆轉一審只認「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判刑8年,改依殺人罪判刑12年6月
創酒駕狂飆撞死人被依殺人行為論刑的首例
民事部分,一審台北地院判郭應賠償死者父母共1168萬餘元。刑、民均可上訴。
https://i.imgur.com/W7asj0R.jpg
北檢起訴指控,2018年9月23日清晨,郭男酒駕上路,以均速106.5公里狂飆,沿途不斷蛇
行並連闖5個紅燈,在台灣科技大學旁先撞第一車,4秒後連撞另2車,造成陳女傷重不治
,酒測值高達1.29毫克,涉嫌殺人等罪。
刑事一審:
北院以北檢未舉證郭男有不確定殺人故意為由,依酒駕致死罪判刑8年。
刑事二審:
高院認定,郭男撞上第1輛機車女騎士時,查無肇事致人死傷的故意,但他眼見第1位騎士
遭撞擊受傷,為逃離現場繼續高速行駛,此時已有「即使再撞擊他人致死,亦在所不惜」
心態,具不確定殺人故意因此撞擊第2車造成陳女死亡,構成殺人罪,接著再撞傷第3名騎
士,屬殺人未遂罪,依此將殺人部分判12年、酒駕判6月、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判1年2月
,應執行12年6月,可上訴。
補充資料
https://i.imgur.com/dTx5Bsq.jpg
警方調查郭男擔任UBER司機,平時就用肇事的豐田轎車載客,過去曾在信義區當調酒師,
是酒駕累犯。而從臉書上也可看到郭男常跑夜店喝酒玩樂,結交不少好友,不料這次又栽
在酒駕,而且還釀下大禍。
https://i.imgur.com/4q2jGMN.jpg
但事後對方哥哥卻說「弟弟酒量很好,中秋烤肉喝這樣也還好」;甚至連女性親友都護航
郭男嗆聲「他有肖像權,你們(記者)這樣拍對嗎」、「你們可以體諒一下家屬的心情嗎

另一方面,當時郭男父親來詢問受害家屬有什麼需求,他們一家人悲痛難耐,僅回答「我
們只想要回疼愛我們的姊姊一條命」,沒想到對方聽完竟態度輕佻地冷笑了好幾聲,讓人
無法理解,「我已經不知道我面對的是什麼樣的肇事者家屬了....」。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影片不管看幾次,還是會整個火上來
全油門在開,紅綠燈也有跟沒有一樣
是看到路邊警車感覺要盤查才開飆?
結論
即便判殺人罪,12年個人覺得還是太輕
加上還能假釋,出來估計也關不到10年
脫產了繼續爽喝?酒駕修法到底有多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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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ex09730561 (sf3pt)   2020-12-22 11:15:00
罪犯的家族也一樣爛
作者: mrnegativetw (每天來點負能量)   2020-12-22 11:57:00
法官前面哭一下就無罪了啦 別忘記這裡是台灣
作者: porter123321 (porter123321)   2020-12-22 13:31:00
肇事駕駛家人的邏輯??
作者: Shepherd1987 (夜之彼方)   2020-12-23 09:24:00
這社會真的需要私刑正義, 罪證確鑿的直接絞一絞從家屬朋友的表現, 就知根本就是不同價值觀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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