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交通事故車損,車主舉證責任?

作者: tingchen (bbbobo)   2020-12-08 11:09:50
事發經過:
2020年4月某日,那陣子台中市區常刮起強陣風(或許有其他版友有印像),當日我至某
巷口轉角薑母鴨店家購買薑母鴨外帶,我將車子靠停門口委由家人下車購買,我維持駕駛
座留守。
相對人是40-50歲中年女性,隨後臨停至我車右後側就入內用餐,接著家人取餐完成返車
,在車外驚呼怎麼有機車貼著我們的車?
我下車查看也嚇一跳,當下直覺反應是遇到正義魔人,也很氣憤畢竟我留守車上,覺得我
臨停違規可以出聲提醒,直接把車貼上來根本就是惡搞。
補充一下,那台機車是只停側柱的形式,沒有立中柱。
接著我家人把那台機車往另側拉正脫離我車面,我把方向盤往左打死駛離30公分,發現已
經有一道刮痕從副駕側的後門延伸至前門,我立刻報警請求製作交通事故記錄,同時請店
家協助找到車主。
不久該女士慌張跑出來,跳針說她絕對沒有貼我的車停,我壓抑怒氣回覆她「我方後座乘
客在一起待餐時有看到她的車緩慢滑向我車,非常可能是當天風大但她只立側柱。」(當
天7人座車,後座有4人,1人下車取餐)
基於她客觀條件太像三寶,我排除被正義魔人惡搞的可能,她同桌的友人也是安撫她做完
筆錄等交給機車出險就好。
警方到場寫三聯單,記錄了以上雙方說法,拍照,量測機車手把高度與刮痕(高度一致)

這時意外發現的是,我的白車上刮痕呈現磚紅色,但對方把手不是橡膠就是金屬,高度卻
是穩合的,而且她由後側停靠我側面,行車記錄器沒拍到。
警方的事故認定報告也寫「無法認定」,我另外思考的是請求賠償頂多一萬,花$3000再
去申請鑑定也不划算。
我拿原廠估價單(兩面車門重新烤漆),打電話告知那個大姐我會請求烤漆部分賠償$100
00元,工錢部分我自行吸收展現誠意。大姐回覆她很忙就交給法院,她會請保險處理。
接著就先進調解,沒想到對方委託人發言讓我傻眼,摘要如下:
1、完全沒有這件事,否認擦撞我車。
2、懂不懂舉證責任,根本不成立。
3、嗆我多讀點書,沒賺錢本事才會一萬元也要。
4、重申沒有和解條件,大家法院見。
調解人當下也猛搖頭,打臉他那個大姐是親簽筆錄,不該當作無效認定。
我本人是超傻眼,你質疑刮痕不是大姐車子造成的話大家再來好好討論,直接嗆成這樣是
頭殼壞掉?當然我也立刻回擊對方不要以爲這樣嗆會達成免賠目的,搞不懂對方到底找的
是保經還是律師。
協調會在對方跳針「請我提出兩車擦撞完整因果關係」中破局收場。
請問,我還需要什麼「舉證責任」?
作者: HeartBreaker (</3)   2020-12-08 11:41:00
後座車上四人都沒聽到機車刮到車子的聲音嗎?而且你們是汽車跟機車都動過才發現刮痕 很難證明就是她弄的...
作者: chao19910424 (偉)   2020-12-08 13:10:00
機車貼在你車上就要拍照了還拉開直接報警報車體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結案
作者: Jacky4939112 (MDFKR)   2020-12-08 14:03:00
乖乖去停車場就不會被機車刮到了啦 不值得同情違停大爺心態展露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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