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ei09955104 (William)》之銘言:
: ※ 引述《wildmeteor (西萌)》之銘言:
: : 幾天後業務再來電,既然一年保養你們不接受,要不你們開個要求吧。
: : 嗯,要我們開條件?好啊,總之瑕疵車我是肯定不會要了,你賓士出的包沒道理要我們吞
: : ,兩個選項貴公司選一個吧。
: : 1. 換台無瑕疵的還我們。
: : 2.鏽蝕瑕疵車總價折讓。
: : 協商再次破局。
: : 提醒近期有意購買中華賓士的朋友多提點心,別像我們被台瑕疵車折騰至此。
: : https://i.imgur.com/jcyNcQR.jpg
: : https://i.imgur.com/x4LliT2.jpg
: 疑.....不是說有後續一定po嗎?
: 還是被摸頭了?
: 有人有消息嗎?
: 這就是台灣人的骨氣嗎?
: ㄎㄎ
: 這是否表示 以後買賓士的要小心了?
如果真的簽了保密切結書,其實也不用太意外,5年前新聞就爆過福特是這樣搞的...
https://news.tvbs.com.tw/focus/614845
當時簽了保密協議書就不能在網路發表相關文章,也不能找消保單位申訴,否則罰36萬。
連消保官都說車商和解提出保密切結書是合法的。
原PO一開始就提出同意「鏽蝕瑕疵車總價折讓」的條件了,如果後來協商後真的獲得原廠
合理的賠償,車主也自願簽了保密切結書 (不能再發表任何相關文章),那何嘗不是雙方
皆大歡喜(雙贏)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