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初判表未下來就能知肇責比例嗎?

作者: minshow (ㄧ整個倦怠)   2020-06-24 13:42:06
手機回覆,排版多包涵。
看完文章,你遇到這種理賠員,實在令人無言。
假設原po說的都是實話,文章無隱瞞事情,先以目前看到的內容進行回覆。
若有其他未告知事項造成文中奇怪的理賠流程,那就另當別論。
以下提供建議供參考,自己的權益要自己爭取。
理賠員不照條款理賠,先向保險公司申訴,如果還在唬弄,下一步就是向金管會保險局申
訴,通常保險業遇到主管機關都很乖的。
1.原po有丙式車體險:
不管你肇責多少,
不管誰對誰錯,保險公司必須針對車碰車事故
進行理賠,只要把車開去車廠,把理賠員聯絡
方式留給車廠,理賠員自己會找時間去車廠
確認報價,這是一定要賠的。
建議回原廠,因為是出險,你一毛錢都不用出,
當然要去原廠。
2.原po有第三人責任險嗎?假設有。
(看文章內容好像有,因為提到理賠員要你先
墊付對方機車修理費再給你錢)。
既然都出險了,第三人責任險財損部分,保險公司必須負擔賠償責任,流程是理賠員聯絡
對方,請他去機車行,理賠員自己過去跟機車行討論價錢,然後保險公司出錢結案。
3.承1,你的車齡4年,還很新,丙式是以車輛殘值為理賠上限。即使國產車,殘值隨便也
有幾十萬,被機車撞到修理一兩萬內應該可以搞定,說不定還不到一萬。
所以不用煩惱夠不夠賠,且就算不夠賠,自己需要補差額也是事後的事情,反正一定得修
不是?
4.對方事後說骨折,這個一樣趕快通報保險公司還有追加這件事情,對方自己去準備診斷
書、醫療收據、受傷相關損失等證明文件交付你的保險公司理賠員進行理賠程序。
體傷醫療部分,強制險理賠上限20萬,超過的部分還有第三人責任險體傷可以賠,額度應
該很充足才對。
趕快把握時間,真心建議馬上向保險公司申訴:
理賠員要你墊付對方修車費、要你跟對方約時間到車行談報價,不但不積極,根本不照條
款走,請貴公司另派理賠員進行相關事宜,以維護本人之保險權益,若不成,將向主管機
關進行申訴。
另外補充,不用管出險隔年加費,加費金額遠遠不如對方耍賴、獅子大開口、浪費時間等
等更高的成本,要不保險的意義就沒有了,保險不就是要規避風險嗎?現在都已經這樣了
,後面還有多少隱性風險還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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