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500萬藍寶堅尼被銷毀變8千元廢鐵…他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08 17:32:07
※ 引述《golover ()》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1500萬藍寶堅尼被銷毀變8千元廢鐵…他
: 時間: Fri Jun 5 17:10:1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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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0萬藍寶堅尼被銷毀變8千元廢鐵…他批交通部未監督「立法烏龍」討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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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06月5日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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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 機師林修帆2013年底時,開著剛進口、還未掛牌,價值1500萬的藍寶堅尼,在台中遭查扣
: ,經行政訴訟2年多,仍於2016年12月14日慘遭銷毀,成了價值僅8000元的廢鐵。林修帆
: 的合夥人原姓男子,認為處分機關行使公權力過失,更指2005年增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 例有誤,使他們的車子在錯誤的法條下被銷毀,向交通部及台北交通裁決所請求國賠1500
: 萬元。
:
: 原男表示,他們向北市裁決所聲請定暫狀態(先不要銷毀),裁決所回覆要移送交通部鑒
: 核,後來交通部發函說法條沒問題,裁決所就銷毀車輛;他認為裁決所若不能對定暫聲請
: 裁定,應明確否決,讓他們知道這是誰負責的,而當他們向交通部提訴願時,交通部既沒
: 調查、也沒裁定暫時處分,直到車輛被銷毀後,他們問是不是交通部要裁決所銷毀的,交
: 通部又說只是機關內部文件、非行政指導,原男痛批北市交通裁決所、交通部互踢皮球,
: 尤其裁決所那套「我們是依法銷毀車子,之後要求償是你跟交通部的事」,更讓他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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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車輛銷毀前,原男曾於2014至2016年間,與北市裁決所打了2年官司,打到後面才發現
: 原來這件事歸交通部管,但提再審只能針對原事由(只能繼續告裁決所,但他們只是依法
: 執行的單位、沒用),讓原男痛批裁決所明知責任歸屬,卻仍和他周旋兩年,根本是「以
: 拖待贏」,讓他喪失寶貴的救濟時間,甚至根本不知道該找誰聲請救濟。
:
: 原男認為,除僅因忘了花幾百塊去申請臨時執照開上路,導致1500萬的藍寶堅尼被銷毀的
: 裁定違反比例原則外,更舉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拼裝車未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
: 明,沒入之(沒收,即銷毀)」,在當初就已是引用片段資料立法,最後竟讓「沒資格」
: 請領安全審驗合格證明的拼裝車,因沒有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就要被沒收,根本是「立法烏
: 龍」。
:
: 原男查會議紀錄,發現法案二、三讀時,交通部都有官員在現場,接受委員諮詢時也都說
: 「沒問題」,他認為主管機關應監督立法,不該讓有瑕疵的法案通過,請法院調查交通部
: 在立法時是否知情,本案將於月7日續審。
:
: 原先生呼籲,若有類似情形遭沒收的車主,可以從臉書向他聯繫,希望能集結眾人的力量
: ,喚醒大家對主管機關對立法監督的重視。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05/1730993.htm
:
: 這案子有印象,簡單說就是車子進口到車主手上沒掛臨時車牌,上路然後就gg了
:
:
作者: wucn (noname)   2020-06-09 10:00:00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20-06-09 08:50:00
被壓掉就是爽,當其他合法的智障?
作者: smallb (老逼)   2020-06-09 08:41:00
感謝認真查詢分享,長知識了
作者: tonyd (天生平凡)   2020-06-08 17:52:00
2年多不申請安全審驗?感覺案情不單純QQ
作者: cka   2020-06-08 18:03:00
就是賭不會被攔啊
作者: chencjj (神骨雞好好吃)   2020-06-08 18:06:00
收破爛的改裝三輪也應該一視同仁
作者: ccc101419 (還是養狗吧)   2020-06-08 18:13:00
真高興看到有人去查判決書而不是記者說什麼就什麼 推!
作者: YJM1106 (YM)   2020-06-08 18:43:00
原來是掛法拉利車牌...
作者: arcross (阿插)   2020-06-08 18:54:00
你怎麼能打這麼大力 情緒上不能接受
作者: kylin123 (蠔大蠔)   2020-06-08 19:12:00
推整理詳細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20-06-08 19:17:00
話說以事故回收車進口的話 本來就不能車檢吧...這打從一開始根本就沒打算合法過
作者: athraugh (athraugh)   2020-06-08 19:44:00
推, 分析清楚
作者: laxxx (Lax)   2020-06-08 20:21:00
最好是忘了 開車不知道要申請牌照我也是呵呵啦
作者: l1ll (人力淫行)   2020-06-08 21:39:00
重點就是他壓根沒想要領牌,只想用廢鐵名義便宜報關進來掛他車牌
作者: pepe5566 (頭槌王)   2020-06-08 22:30:00
活該啊 爽
作者: cpks (123456)   2020-06-09 00:36:00
真的活該,前幾篇還有搞不清楚狀況又懶得查判決書的,在那跳針大牛本來就不能領牌
作者: fire124 (Jack The Ripper)   2020-06-09 11:16:00
原來是有故事的
作者: shuterlo (紅燒牛牛麵)   2020-06-09 14:32:00
這種故事需要更多人來幫大家了解
作者: BMW740Li (大七)   2020-06-09 14:40:00
文組:依法行政;理組:賣掉充公沒收正確,壓掉讓仇富看了很爽?賣掉換錢養公務員比較實在,就像現在法院要罰金,不想關人一樣
作者: lordguyboy (懶洋洋)   2020-06-09 17:51:00
還實在咧 會變漏洞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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