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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7限速40 保時捷飆出124公里被罰1萬2
2020-06-07 12:23 聯合報 / 記者曾增勳/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市警局為防制今年前4個月交通傷亡事故增加,自6月1日起執行交通大執法,全市10
分局動員大批警力針對分局易肇事車禍傷亡路段強力執法,市警局今天上午表示,交通大
執法6天來,共開單告發發締汽機車違規1萬3714件,以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闖紅燈占違
規近三分之二最多,尤其移動式雷達測速拍照1輛保時捷轎車,竟在台7線以時速124公里
超速84公里狂飆,遭警方開罰1.2萬元及吊扣牌照3個月,得不償失。
為確實防制汽機車超速、闖紅燈肇事傷亡事故,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從本月1日發動為期9
天交通大執法勤務,由10個分局在轄內易發生死亡車禍重點路段、時段,加強取締交通違
規,截至昨天為止,共取締違看1萬3714件,又以未依規定2段式左轉4812件、闖紅燈3985
件及路口違規停車974件為3大項主要違規行為,前2項違規近六成五最多。
警方更取締易造成重大傷亡故的嚴重超速328件、行人不依規定穿越車道149件、車不讓人
44件,總共521件,過程雖然降低傷亡,但仍有5人違規超速行駛不幸,交大表示,在大執
法最後3天將全力取締飆速、闖紅燈、未依規定2段左轉違規行為,遏止車主投機違。
交通大隊表示,因應台61、龜山萬壽路、青山路暫停區間測速照相開單,造成許多汽機車
駕駛人投機行車,市警局這次大執法投入11台車載式測速照相及噪音檢測儀器,並在大溪
道路使用移動式雷達測速照相設備,強力取締危險駕車違規行為。
交大在台61快速道限速90公里路段,昨天透過車載式測速照相,拍到1輛轎車以時速147公
里飆速,以超速57公里依法開罰5千元;另3日利用移動式雷達測速照相設備,在台7線往
大溪方向,拍到1輛保時捷轎車在限速40公里路段,竟以時速124公里高速飆車,警方以超
速84公里開罰1.2萬元及吊扣牌照3個月,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超速行駛,避免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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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警局交通大執法移動式雷達測速照相,拍到1輛保時捷轎車在台7線竟超速84公里飆
車,遭開罰1.2萬元及吊扣牌照3個月得不償失。記者曾增勳/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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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警局交通大執法移動式雷達測速照相,拍到1輛保時捷轎車在台7線竟超速84公里飆
車,遭開罰1.2萬元及吊扣牌照3個月得不償失。記者曾增勳/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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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警局交通大執法,在台61快速道以車載式測速照相,取締1輛轎車超速57公里飆車
,警方開罰5千元。記者曾增勳/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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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警局交通大執法,尤以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闖紅燈占違規近三分之二最多。記者
曾增勳/翻攝
心得/說明:
雖然保時捷轎車的車主應該很有錢,
不過飆車不只危險被罰1.2萬元及吊扣牌照3個月也是很麻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