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恐慌症倒臥高速公路被輾成肉泥 駕駛沒過

作者: jjeffrey1015 (阿德)   2020-03-05 23:02:13
高速公路不應該出現行人,
所以假如有遵守速限,保持安全車距的話,
是不太會有刑事責任的。
這邊引用一下法院見解:
按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定有明文,
此固屬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者所應共同遵循之基本注意義務
,惟其前提,亦須限於有注意之可能性。倘事出突然,行
為人對於車前狀況不可預見,且無充足時間可採取適當之
措施者,法律自不能強人所難,任意課予行為人防範或避
免結果發生之義務。
另外貢獻一則在國道撞到違規穿越高速公路的行人,
起訴之後判無罪的案例,
附帶一提,有時候明明就是車鑑認定的問題,
請不要再任意黑司法機關了:
(5)、綜上,本件案發時雖天候晴、日間自然光線、柏油乾燥路面
、路面無缺陷、無障礙物,視距良好,然事故地點為國道一
號高速公路南向336公里398公尺處,道路型態為直路
,速限一百公里,無任何工程在該事故地點附近施作,事故
地點附近亦無任何施工警告之菱形橘色標誌,且依前揭道路
交通事故現場蒐證照片可知中央分隔島有植栽,高度超過曳
引車所載貨櫃底部高度,而是時被告原依規定駕駛上開曳引
車行駛之外側車道,且未超速,本得信賴其他用路人亦會遵
守交通安全規則,當不致有行人會違規貿然自高速公路中央
分隔島出現並穿越車道,是被告對被害人梁博珠此一貿然自
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島出現並穿越車道之行為,顯難預見。又
被告於發現被害人梁博珠後,雖剎車並自原行駛之外側車道
向左往內側車道閃避,然依前揭(4)之說明,被告已無充足之
時間可採取適當之措施以避免結果之發生,終致其所駕駛上
開曳引車右前側車燈部分,撞及被害人梁博珠之身體右側而
肇事,堪認被告已盡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
施之注意義務,縱仍發生被害人梁博珠死亡之結果,仍不得
令其負過失之責。又本件經送請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
會鑑定,其鑑定結果亦認「1.梁博珠違規進入高速公路且違
  規穿越高速公路時判斷反應錯誤,為肇事原因。2.乙○○駕
 駛半聯結車正常行駛,遇車前狀況,正常閃避反應,無法避
免車禍發生,無肇事責任。」等語,有前揭財團法人成大研
究發展基金會檢送之鑑定意見書一份附卷足稽。
(6)、前揭臺灣省臺南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及臺灣省車輛行
車事故覆議鑑定委員會鑑定之結果雖均認:「乙○○駕駛半
聯結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等語。然汽車駕駛
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其前提須限於有注意之可能性,倘事出
 突然,行為人對於車前狀況不可預見,且無充足時間可採取
適當之措施者,法律自不能強人所難,任意課予行為人防範
或避免結果發生之義務。上開鑑定意見疏未慮及被告駕駛上
開曳引車,原依規定行駛於外側車道且未超速正常行駛,且
於發現被害人梁博珠自中央分隔島貿然出現並穿越車道之際
,已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剎車並左轉往內側車道閃避,然是
時被告已無充足時間剎停或完全閃避被害人梁博珠,終致其
所駕駛上開曳引車右前側車燈部分,撞及被害人梁博珠之身
體右側而肇事。是上開鑑定意見認定被告「未注意車前狀況
」之肇事因素,依前揭說明,尚非可採,自不足為被告不利
之認定。
:
: 檢方認為,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交通管制規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明文規定,行人不得
: 於道路上奔跑或坐臥蹲立,此案源於韓男不當進入高速公路,倒臥外側車道,此路段夜間
: 又沒有照明,無證據顯示謝男有過失,另外,謝男既無過失,就沒有肇事逃逸罪責,據此
: 裁定不起訴。
貼個法條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下列人員、車輛不得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一、行人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作者: gx9900824 (ZETA)   2020-03-05 23:12:00
前幾年有個逃犯跑去國道 最後被輾過 有人知道後續嗎?
作者: EFERO (神奇寶貝大師)   2020-03-06 00:01:00
刑事不起訴 那有可能民事還是得賠錢嗎?
作者: berryc (so)   2020-03-06 00:18:00
我覺得是運氣好.. 如果這人有穿反光衣, 或是車後有擺路障駕駛可能看到反光也煞不住, 然後就另一種結果了畢竟他是在外線.. 內車道當然不用說, 因為不可能要注意分隔島有沒有藏人, 但路肩有故障車可能會有人很常見啊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20-03-06 01:12:00
就我的習慣,我開車講究絕對速度,也講究相對速度所以比如外線道要下交流道塞車,那我在中線道就會減速總不能時速破百撞上放棄排隊的車吧!同理,路肩有車,那我在外線道也會減速,也是不能時速破百撞上人,或有人彈開車門,這樣沒人死但車就受損了這都是應該有的安全駕駛,相對速破上百其實很恐怖若相對速度上百不恐怖的話,那別人開一百我可以開兩百了先不說罰單,只說反應速度的問題;但真的辦不到
作者: keepwild (牛奶糖)   2020-03-06 16:45:00
台灣的車鑑會根本是無敵大笑話
作者: boddingtons (賴吧)   2020-03-07 08:53:00
三寶家屬會哭吼 想看 一定很療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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