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他最重是犯哪個違規??

作者: admirer (樂天派的無聊隊長)   2020-02-10 22:57:29
※ 引述《u040 (菅芒)》之銘言:
: 今天下班的時候 ,看到那台車停右邊 以為他只是臨時停車 ,畢竟都靠最右邊了。
: 但是沒想到他在等對向車道的車子過去 才突然轉彎 。
: https://i.imgur.com/S2JxKV3.mp4
: https://imgur.com/S2JxKV3
如果是我遇到我會這樣檢舉
檢舉一
違規事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違規行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
汽車駕駛人,應依下列規定使用方向燈:
一、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
檢舉二
違規事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0項
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違規行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9條第7項
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
並應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影片開頭要再往更早的時間剪
證明他是從臨時停車狀態開始行駛
反正送看看沒過也沒損失
作者: u040 (菅芒)   2020-02-11 11:39:00
非常感謝大大的回覆 沒想過還有這些法條可以用
作者: choh (徵大溪六張犁共乘)   2020-02-11 14:54:00
法規裡說A應該要讓B的,只有在撞了之後才生效,沒撞就不開單
作者: u040 (菅芒)   2020-02-11 17:24:00
不想被撞 當然要閃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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