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西濱快速增設測速 9月上路超速罰3000

作者: BlueIceBeer   2019-08-23 02:59:16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網址不縮了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29
第十二條 :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
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
以勸導,免予舉發:
第十一款 : 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就算只有超速一公里都算違規,只是處罰方式不同,
像是超速十公里之內就是以勸導取代直接開罰。
結果一堆人把這十公里扯成「容許值」、「寬限值」,
誤解成超速十公里內不算違規。
還有另一堆人把這十公里當成百姓車子誤差值。
又有另一堆人當成政府避免龜車的手段。
車版素質真的頗喝。
※ 引述《ipipwrong (Guess)》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Taoyuan 看板 #1TNhzKRG ]
: 作者: ipipwrong (Guess) 看板: Taoyuan
: 標題: [新聞] 西濱快速增設測速 9月上路超速罰3000
: 時間: Fri Aug 23 00:14:09 2019
: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 桃園市交通大隊最近在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觀音至新屋路段增設區間測速照相設施,交大
: 指出,這項區間測速設備首度在桃園市境內裝設,該路段速限為90公里,執法路段為5.28
: 公里,通過時間不得少於3分30秒,最快9月上路,超速開罰比照國道3000元起跳;另外,
: 市府交通局也規畫2處易肇事路段設置區間測速設施,提醒用路人依速限行駛,以避免車
: 禍意外發生。
: 《ETtoday新聞雲》記者換算執法路段5.28公里,通過時間不得少於3分30秒,相當於最高
: 只能以平均時速90.5公里通過,否則就會開罰,限速90公里來說,「幾乎無寬限值」。
: 市警局交大表示,桃園市轄區目前已建置約120支電桿式與124處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其
: 中年平均測照開單逾10萬件違規案,若以取締違規項目區分,固定式測速照相以點來判斷
: 是否超速,一般用路人熟悉測桿位置後,會提前放慢車速,通過後再加速通行,難以收到
: 實際嚇阻作用。
: 交大首度引進的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系統,能拉長測速區間,數公里到10餘公里皆可,
: 用路人通過此區段需維持一定車速,若超過則照相開罰,對於用路人比較能收到嚇阻效用
: ,也可降低事故發生比率,交大經評估確定在往返車速快的台61線觀音至新屋路段,亦即
: 北上52.43公里處到47.15公里處、南下47.25公里到52.53公里,在起訖處指標設置可辨識
: 車牌的8支測速錄影設備,以科技系統執法,預計最快9月上路。
: 交大解釋,一般固定式測速照相桿造價從150萬到250萬元間,區間測速設備則高達600萬
: 元,目前台61線執法路段為西濱快速道路,違規超速行駛快速道路比照國道高速公路罰則
: ,一張紅單從3000元起跳,籲請用路人依照速限行駛,確保自身與他人行車安全。
: 此外,市府交通局說,交通局預計在龜山區青山路、萬壽路一段2處建置區間測速,但需
: 經廠商勘查、測試後才能確認,目前地點尚未定案,等與廠商確認後會陸續簽約、採購、
: 安裝與校正等作業流程,預計最快在9月至10月間啟用。
: 有網友在新竹爆料公社討論此項區間測速設施,有網友認為「政府又在搶錢、國庫又進帳
: 飽飽的荷包了!小心喔!不要跟你荷包過不去..... 忍一時風平浪靜,海闊天空」,也有
: 網友認為,只要不超速,依照規定行駛,就不怕被罰。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822/1518772.htm#ixzz5xLZf1oSa
: 大家之後開西濱還是慢慢開就好,>3分30秒,不然比照國道3000起會很痛!
作者: sdd5426 (★黑白小羊☆)   2019-08-23 03:19:00
完了 等等超速大軍要來噓你烏龜了
作者: astushi   2019-08-23 04:34:00
我個人覺得法律會這樣寫是因為沒辦法寫成因個人時速表誤差造成的影響,只好拐彎子寫成這樣。法律的觀點是人人平等,但每家車輛的時速表誤差不一,有違法律精神
作者: lusnake5566 (56不能亡!)   2019-08-23 05:09:00
去看判決啦喝喝
作者: assblack (assblack)   2019-08-23 06:34:00
車子的誤差是表速比實際快 所以照表速跑也沒差不是嗎
作者: rifinah (rifater)   2019-08-23 08:03:00
樓上說的狀況是新車的規範 很久以前的舊車沒有
作者: xxxcat (喵凹~~)   2019-08-23 08:30:00
只有你這麼認為吧
作者: andy2006888 (andy2006888)   2019-08-23 08:37:00
樓上上一定沒用過悲傷錶,錶速55=GPS60
作者: centaurjr (QQ)   2019-08-23 08:45:00
自己亂改輪胎然後說悲傷表 笑了
作者: a901922001 (a901922001)   2019-08-23 10:12:00
作者: MUMUKON (XD)   2019-08-23 10:45:00
我記得出車禍時 如果車速超過速限就算10km/h內 罰單照開肇事責任依超速辦理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19-08-23 11:18:00
可悲龜車
作者: kblbj   2019-08-23 11:41:00
難怪高速公路上龜車一堆,原來是駕駛人覺得越慢越安全
作者: jansan (阿呆喵)   2019-08-23 11:51:00
烏龜車滾
作者: ultratimes   2019-08-23 13:04:00
車禍罰單照開?請問要怎知道車禍時時速多少?車禍時剛好有台測速照相?車禍時 敢用這樣開我罰單試試看啊沒錯,1公里都算違規,而且應該直接從1公里開罰法律本來就是一條線,結果有人偏要踩線不是踩線 偏要走在線的邊緣假設今天我在捷運站 禁止飲食的線前面吃東西 然後靠得很近很近,信不信警察管你有沒有越線 照樣開罰因為你已經有要挑戰的嫌疑,法律不是容你這樣玩弄
作者: G773 (G773)   2019-08-24 09:15:00
不可質疑你的U大濕 大濕好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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