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是這麼覺得,台灣都市計劃失敗。
我去過美國,美國就算像聖荷西這種房價貴到靠杯的地方,
隨便一間速食店都前面一大塊的停車場。
我懷疑美國人根本不會倒車入庫,
那空間大到車頭隨便停就進去了。
所以當然不需要違規停車。
日本,市區停車場也沒那麼少,其實你只要願意付錢,
一堆停車場可以停。
再說,日本市區地鐵直達,根本不需要開車。
郊區一點,沒有地鐵的地方,一樣隨便一間店門口就大大停車場。
連lawson都附設停車場。
就台灣,明明捷運也不是很發達。
我就說板橋就好,板橋一堆捷運到不了,也沒停車場的地方。
開了一堆店,門口只能停一圈又一圈的摩托車。
都快佔滿馬路的一半了。
像國外一樣,沒公共運輸,要開店,就得付停車場,很困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