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衰
我在T字路要右轉(高雄的建隆街轉復興三路) 閃紅燈
閃紅燈所以我把車子靠右停在斑馬線上準備右轉
我眼睛往左邊看車 車子很多所以我一直盯著左邊
看準沒車馬上採油門右轉 結果就撞到一台機車 真的有夠瞎
回家看記錄器原來機車經過我前面竟然就停在我的行車動線上(停在右前方待轉)
我一直盯著左邊的車就真的沒看到 起步就撞到了
照理講那邊是車道應該不能停車待轉 ?
但是我起步又是撞到靜止的機車這樣是不是全責了?QQ
車子保桿一點點的刮痕而已 機車應該也還好 有保險不是很擔心
現在比較麻煩的是那個阿姨雖然看不出外傷但說腳痛和頭痛
有叫警察送醫院了 當下心不在焉只給1K的掛號費就走了
回家想想有點不妥應該多給一點QQ
有連絡保險公司了 如果出險後我還要出面的需要嗎?
還是直接交給保險公司就好??
那還需不需要在包紅包 ? 一般需要多大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