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機車車禍對方要求不合理的賠償金

作者: JAXAONE (太空人)   2019-05-08 20:24:22
我是板上各位常酸只有勁戰,沒有汽車的魯蛇
畢竟台北市開車上下班太痛苦了......
但對於這類車禍事件小弟有一些經驗
首先這位爸爸可能忘記損害賠償是要扣掉折舊的
所以開這種價格騙騙偷騎媽媽機車的國高中生還可以
但真的要走法院?我只能祝他發大財!
何況若有幸和解,在製作和解筆錄時司事官還會要估價單
再來,原po有沒有去申請初判表?
在雙方筆錄做完一個月後可以拿到初判表,到時候再來談和解也不遲
大概是這樣。
對於駕駛技術差的人務必要一視同仁的瞧不起
這些人就跟自殺炸彈客沒兩樣,能合法擊落一個是一個
救人一命 勝造七級浮屠!
※ 引述《bibico0206 (卜鼻卜)》之銘言:
: 小弟今年一月下旬開車載前女友去上學的路上,有一台機車從小路竄出攔腰撞上我的車
: ,對方是大學生,事發當下因為趕著去送foodpanda所以邊騎邊滑手機,於是就撞上了

: 的車
: 事發之後,我聯絡了保險員,目送對方上了救護車,做完筆錄,然後就晃去醫院驗傷
: 了(小弟因為赤腳開車,所以車禍的急煞害我不小心弄傷了腳指)
: 事發過了兩個多禮拜,對方的爸爸傳簡訊過來靠盃他覺得我的車損太貴高他無法接受,
: 我禮貌的請他跟我的保險員聯絡。後來對方還是一直恢阿恢,直到後來他傳了一封簡訊
: https://i.imgur.com/0bHmt72.jpg
: 最後一句的態度讓我非常不滿
: 於是我便告訴他,如果後天我們仍然持續協調無果,我就會告他業務過失傷害,而且一
: 旦提告了就絕對不會撤告
: 後來對方就沒有再過來煩我了。
: 馬的,現在想到還是很生氣
: 所以車板的各位一定要謹守biker板的教戰守則-車禍一定要去驗傷
: 驗傷不是鼓勵大家當訟棍,是因為這或許可以替你擋掉很多麻煩
作者: ilovedirk41 (沉默之邱)   2019-05-08 23:43:00
不是有人說可以恢復原狀 法院也有判例
作者: a129517496 (Koshien)   2019-05-08 23:55:00
恢復原狀阿 價值也要恢復原狀 所以要扣折舊你換新品就不可能是恢復原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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