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hotoshop (PS)》之銘言:
: 各位帥哥早
: 我朋友開車發生了奈米車禍,
: 右轉時卡到一位女子,對方氣噗噗叫了警察交通大隊。
: 還去掛急診驗傷,一臉要準備讓我朋友脫褲的樣子。
: 這是行車記錄器影像。
: https://youtu.be/7F5f2PJOI9s
: 現在做完筆錄了。
: 依照版友經驗這樣通常會怎麼判定呢?
: 被吉會成案嗎?
曾經有一個案例,汽車要右轉進入加油站,結果和直行機車相撞,判決是機車要負責,汽
車無責任。原因是汽車已經在外車道,右轉時機車騎進汽車車道或是車道外側空間,這兩
個地方機車都沒有路權,所以肇事原因在機車。
你的案例汽車已經在外側車道,右轉只要有打方向燈,就沒問題了,是機車駛入你的車道
,你有路權。
不過還是有可能應注意而未注意啦,這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