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以下我方以A表示。對方以B表示 ,
A與B同方向行駛於機車專用道(路寬2.5M),
A為後車靠左,
B為前車靠右,
A車與B車併行時,B車往左偏造成擦撞,
請問A車需負全責嗎?
另外現場無任何監視器畫面,
只有筆錄與現場事故圖,
希望各位大大幫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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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一下,雙方都是機車,
快車道與機車專用道設有分隔島。
作者:
smallb (老逼)
2019-05-01 10:43:00鍵盤鄉民說你無責也不代表最後就無責...
作者:
yasionl (進來請開燈)
2019-05-01 10:44:00併行? 應該是55或73
作者:
magesf (我的斬艦刀正在もえ!)
2019-05-01 10:45:00開在機車專用道,啊不就好棒棒,兩個三寶活該
作者:
CATpc (JIA)
2019-05-01 10:47:00這是兩台機車的車禍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01 10:48:00回歸同一車道超車時,後車應遵守事項....警察那邊大概也是這樣子看...
作者:
magesf (我的斬艦刀正在もえ!)
2019-05-01 10:52:00原來是機車,推回來,不過後車本來就不應該和前車併行全責是不知道,不過比例肯定比較大
作者: eddie111055 (eddie111055) 2019-05-01 11:14:00
謝謝大家解答,我知道我的錯在於未保持安全距離。但是鑑定判全責似乎太重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01 11:19:00簡單一點講,在一個車道上,一輛車是否有義務注意"自己車道的左右側"?? 今天法規賦予的責任義務是所有駕駛均應注意車行方向的路況後車會被釘,不外就是這一點今天能不能併行? 很明顯的同車道就是不行,視覺死角後車你要嘛就快速通過,不然就是退到後方要併行時,喇叭叭一下,讓前車知道後面有車要超車法規不也是這樣子交代超車時要得到前車允許才可以超車??
作者: eddie111055 (eddie111055) 2019-05-01 11:27:00
樓上大大說的我了解,只是對方無預警的靠過來是不是需負部分責任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01 11:31:00樓上,要怎樣跟後方預警,要在自己的車道範圍偏左右??今天講的是法規,法規賦予該駕駛的範圍,就是車道那一段車道他車子那一段,滿滿的都是他的權利範圍是你後車要去"暫時通過"他那一段,自然是你後車要開口法規沒有要求前車要留意自己車道後方的車輛行駛狀況這個責任是在後車所承擔(與前車保持煞停距離)
作者:
cook321 (機八久..)
2019-05-01 11:38:00自己都說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作者:
kyoko22 (阿仲)
2019-05-01 11:39:00你是不是不知道,依法規的超車要怎麼做…
作者:
cook321 (機八久..)
2019-05-01 11:39:00關前車什麼事要硬超車就責任自己擔想省幾秒就多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