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交部推孕婦專用停車位草案 占用可罰

作者: josai5566 (就是愛5566)   2019-04-14 01:00:37
不同意。
就算停車位非常充足,仍然需要母嬰與身障車位。這些車位的設置都是位在較靠近進出口
的位置,法令精神是在避免讓孕、幼、殘在車流熙攘的停車場中穿梭,降低行動不便者暴
露在交通危害的風險,不光是少走幾步路這麼簡單。
執法不利,常是執法人員不足所導致的結果,但你會希望街上到處都是執法人員嗎?法令
既然已經訂立,那麼就在宣導期結束正式上路後,鼓勵民眾檢舉吧,這才是確保母嬰車位
使用權並提高執法力道的確實作法。
※ 引述《showlive0214 (凡艾草)》之銘言:
: 真的很腦殘,台灣法律一大堆
: 那個法律有嚴格執行的
: 到時候還不是好人守法
: 壞人照樣違法也沒皮條
: 弄到最後
: 變成法律是給沒辦法的人遵守的
: 當然,立法精神是不錯
: 但是法律應該是訂來讓人民很容易遵守
: 依停車場的例子
: 其實根本不需要訂什麼殘障孕婦車位
: 只要規定有足夠多的車位就夠了
: 一次解決所有問題
: 例如百貨公司需求500個停車位
: 只要規定要有1000個停車空間
: 沒有足夠的停車位
: 設置什麼專用停車格幹嘛
: 停車場已經爆滿了
: 車上有孕婦就能優先進場嗎
: 只要有停車場就算多走幾步又會怎樣
: 不要跟我說什麼孕婦不能多走幾步
: 那還逛什麼他媽的百貨公司
作者: imyc (imyc)   2019-04-14 01:07:00
同意
作者: bless0621 (市長)   2019-04-14 01:27:00
只要罰款夠高就可以了還不是一堆冰室亂彈
作者: a27588679 (飛雲)   2019-04-14 01:29:00
冰室亂彈!
作者: yuinghoooo (KiXeon)   2019-04-14 01:33:00
推一個
作者: Mikli (GiGi)   2019-04-14 07:00:00
支持
作者: litwild (野)   2019-04-14 07:07:00
再設監視鏡頭,非所限定使用人即開罰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9-04-14 07:48:00
推,前一篇什麼叫車位足夠就好,根本沒設身處地還看過優先車位在很尾端很不方便的位置,根本笑話
作者: wujunda (wu)   2019-04-14 07:50:00
作者: CleverKY (..)   2019-04-14 08:19:00
停車場管理員貼單提高5倍停車費就好了
作者: skyriver (天河傳說)   2019-04-14 12:34:00
你有檢舉過嗎?警察來驅離根本不痛不癢,廢鴿
作者: capitalofz   2019-04-14 13:23:00
收五倍的話管理員一定巡超勤XD
作者: DSB520 (Yankees and Sox)   2019-04-14 20:50:00
看到沒有婦女證的車停婦幼車位都很想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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