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賓士男亂停車被刮 還告停車位主人毀損

作者: yywamg (YY)   2019-04-07 10:15:5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基隆市交通隊副隊長吳誌權建議,民眾遇到私人停車位被他人
佔用,應拍照存證,以利之後求償。
律師顏世翠說,拍照存證外,也可先花錢請民間拖吊車把車拖到保管場,
再請車主給付拖吊費,車主拒絕可提起民事損害賠償。
吳誌權表示,停車格糾紛屬私權爭議,非警方拖吊車所能處理範圍,若碰上他車佔位,可
先請警方通知對方移車,並拍照存證,車主不來移走,就逐日拍照,做為日後呈堂證供。
若停車格位於社區,車主可依管理委員會所訂的停車規範處理,多數可對違規車輛上鎖限
制行動,等到繳完罰款才能領車;若停車格為公有停車場,承租人有固定車位,也可依停
車場法相關規定辦理。吳誌權建議,民眾如有緊急需求暫停他人車位,應留電話以利聯繫
,接到通知應立即移車。顏世翠說,停放別人車位妨害他人使用權利,有強制罪問題。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79687
照新聞上的最好的方法是請拖吊業者先拖走嗎?
這樣做是否就沒有法律上的疑慮了?
作者: fit   2019-04-07 10:24:00
律師都說了,而且如果連拖吊都怕的話,建議吞忍下去比較沒煩惱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4-07 10:25:00
要保管好,不然車子丟了壞了,你也是要負責.....況且,我若是警察,我怎會鼓勵民眾告強制罪???是要警察同僚被操死嗎??? 想也知道把事情引導到民事處理才能夠減輕負擔
作者: yangyy2 (Ian)   2019-04-07 11:38:00
如果車位前停一台都不動卡住他,會不會有強制罪問題?
作者: alittleghost (littleghost)   2019-04-07 11:48:00
他如果付了基本停車費後放他走,就沒有強制問題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9-04-07 12:40:00
強制罪我告過 沒成立
作者: Mei5566 (5566)   2019-04-07 13:35:00
鬼島耶,哈哈哈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9-04-07 13:40:00
人不在車上哪裡強制問題,多讀點書好嗎
作者: wesley933 ( ′_ゝ`)   2019-04-07 14:00:00
所以真的可以先花錢請拖吊業者拖走嗎? 沒問題嗎?
作者: kylin123 (蠔大蠔)   2019-04-07 16:31:00
前幾篇推文好像說只能告竊佔
作者: only0nly (一一)   2019-04-07 21:14:00
只有少少的賠償 要做一堆準備 比打工還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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