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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賓士男亂停車被刮 還告停車位主人毀損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把賓士車停在陳女的停車位長達6天,沒
地方停的陳女憤而刮車警告,未料吃上刑、民事官司,台北地院判陳女拘役45日,因陳男
拒絕和解,無法給予緩刑,民事部分則判賠7萬元修車費,雙雙確定。
2017年4月29日,陳男把愛車停在陳女承租的私人停車位內,隨即離去,陳女返家見停車
位被陌生車輛竊占,又連繫不到陳男移車,一時理智斷線,刮賓士車身烤漆洩憤。
直到6天後陳男才來取車,赫見愛車多了數條刮痕,氣得報警處理,不顧自己亂停在先,
堅持提出刑、民事告訴;陳女嚇壞,除同意賠償陳男全數損失,還表明願意登報道歉,換
取陳男原諒。
但陳男拒絕和解,也不願撤回告訴,就是要陳女身陷訟累,承審的北院刑事庭法官無奈,
只好判陳女拘役45日,無法宣告緩刑;陳女上訴主張不是不願和解或賠償,是陳男關上協
商大門,希望法官能給緩刑機會,惟仍遭駁,刑事確定。
民事部分,陳男主張烤漆費用7萬3456元,作業時間需1個月,期間應有同級車代步,核算
代步車費用15萬544元,要求陳女賠償22萬4000元,但北院審理認為陳男未提證據佐證「
同級車款」的「合理租金行情」,且代步車費用尚未發生,因而僅判賠修車費用,扣掉折
舊後為7萬1613元。
陳男不罷休,上訴堅持就是要22萬4000元,合議庭認為他沒道理,日前駁回,民事也確定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遇到這種垃圾車主好像叫警察也無法解決
以前就有人分享在私人土地上警察無法拖吊
被這樣停好像就沒有什麼辦法
不知道有沒有懂法律的可以說一下遇到這種人
要怎麼"合法"的應對
一般這種文章下面都會教人家怎麼破壞車子
但法律似乎是站在亂停車的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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