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尬厚 事情是這樣的 乳下
本魯昨天陪家母去掃墓 返家途中約13:30遇到女性+寶寶寶+神A 往我的ELANTRA左側撞上
路徑是這樣 當時我要左轉 寶寶寶要右轉 到路口後因為發現寶寶寶轉彎路徑有點奇怪
於是我減速煞停在原地 寶寶寶直接撞上來
https://imgur.com/J1YDCgO
做筆錄時酒測雙方都無酒駕 警方問我當時時速是多少我回答約10公里
筆錄完拿到單子 跟拖車回現代原廠估價 接待我的是一位課長 我說車禍需估價他問有
保險嗎?
我回答有(保險明細如下)
https://imgur.com/lyBYErC
想用車體險先修車因為急需用車 他說那好行照駕照三聯單印章
給他後
又告知我說清明節假期無法估價需到星期一 估價完會通知我估價金額及富邦到現場勘車
出險
大致上是這樣
由於是人生第一次 車禍出險 我想請問
1.做筆錄時我回答當時時速約10公里但後來我又告知警方我有煞停 可是筆錄上時速寫10
公里 這對我肇事責任有影響嗎?
2.我的車體險限額10萬可以先使用這個修車嗎?
3.我的肇事責任約大概幾成?
4.等到星期一由車場通知富邦會太晚嗎?因為看到24小時內車禍需通知保險單位
以上 謝謝 最後附上行車紀錄器
https://youtu.be/PwJNPKBIt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