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員工飆公務車遭扣牌 車非屬於他法官撤銷

作者: oftisa (oo)   2019-03-20 23:23:08
UDN
員工飆公務車遭扣牌 車非屬於他法官撤銷處分
https://goo.gl/jGwR1B
新竹一名林姓員工駕駛公務車,行經經國道3號南下240公里處,測得時速為172公里,超
速62公里,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舉發,裁處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但雇主認為,此
汽車為公務車,若吊扣牌照將影響公司營運,提行政訴訟。法官認為,並無證據證明其有
故意或過失可歸責事由給雇主,原處分未審酌上情,就此部分逕予裁罰吊扣汽車牌照3個
月,尚有未洽,因此,將原處分撤銷。
林男的雇主不服認為,林男因到國外考察,去年2月時林男回國時接著要到高雄出差,公
司因體恤員工則提供公務車使用,並透過電子郵件提醒務必「小心駕駛」,此車輛為公務
車使用,若吊扣牌照,恐將影響公司營運。
林男的雇主表示,此交通違規事發後,已於公司會議中告知全體同仁,日後不當超速高達
60公里以上之重大交通違規,當年度績效獎全數捐出至慈善機構,並予以開除。
林男的雇主表示,裁決書處罰公司並不合理,立法旨意是督促車主善盡責任,遏止肆意開
車的重大違規,縱使違規駕駛開的不是自己的車,但公司已善盡車主的責任與義務,並訂
定公司車輛使用及保養維修管理辦法,且於本次行政起訴狀提供舉證。
新竹區監理所指出,本案為現場舉發案件,經查採證過程均依儀器操作程序執行,且測速
儀器功能正常,測得此車超速62公里違規屬實,依條例分別舉發並無違誤。雖然公司主張
提醒員工小心開車,吊扣牌照會影響公司營運、再有是項違規予以開除等,可是,這些事
項與違規事實無關。
新竹區監理所指出,林男違規車速達172公里,超速62公里違規為屬實,公司既然為汽車
所有人,自應依同法規定吊扣系爭汽車牌照3個月,應無其他理由辯駁。
法官審酌,此家公司出借上開小客車與公司職員駕駛,林男雖超速超速,就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43條第4項前段「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處罰部分,並無證據證明其有故意
或過失之可歸責事由。原處分未審酌上情,就此部分逕予裁罰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尚有
未洽,此部分原告之訴為有理由,將原處分撤銷。
作者: gihsun   2019-03-21 09:54:00
公務車=無敵, 太棒了! 以後開公務車都不用守法了!!
作者: YJM1106 (YM)   2019-03-21 08:28:00
公司很氣 把這員工開除了 法官會想:喔 原來是真der 不是勾串的
作者: toshiba5566 (toto)   2019-03-21 07:56:00
恐龍住在法院裡面!以後開公務車=無敵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3-20 23:24:00
樓上你沒看懂? 超速達60公里就"直接開除" 了搞不好勞工局還保護勞工說.."只是小小超速而已"
作者: qq441122 (路過的鄉民)   2019-03-20 23:27:00
飆公司車好猛ㄛ...不怕後果的..
作者: CATpc (JIA)   2019-03-20 23:29:00
公司的損失轉嫁給那個員工叫他租一台當公務車啊,開這先例不是很好...
作者: superfo (5Der)   2019-03-20 23:32:00
172好猛,台灣的路我還不敢開這麼快XD
作者: martinkyuu (martinkyuu)   2019-03-20 23:34:00
河蟹了吧,體恤員工應該包車才對,搞不好什麼紀錄都事後弄出來的吧
作者: Bimmer3698 (Bimmer)   2019-03-20 23:37:00
可以放心開公務車的意思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9-03-20 23:39:00
車版不是一堆鍵盤嘴隨便就18格的,172還好啦
作者: jiern (jiern)   2019-03-20 23:40:00
超速60公里處分 公司治理太鬆散?酒駕被捉到 還能當發言人跟立委 從公部門要求做起 再來談私人企業如何
作者: kokunmai (乾蝦哩)   2019-03-20 23:49:00
原po的法律素養 XD
作者: ultratimes   2019-03-20 23:52:00
推原PO,原PO法律有啥問題,法律就是這樣規定啊
作者: Bimmer3698 (Bimmer)   2019-03-20 23:55:00
可是沒有不罰啊?罰金還是要繳,只是扣牌部分撤銷
作者: techih (Super)   2019-03-21 00:06:00
還好沒出事,不然公司連帶責任賠不完
作者: fatz (Fugu在哪裡)   2019-03-21 00:24:00
搞不好雇主是林男的親戚
作者: colapola (天邊一隻熊)   2019-03-21 00:24:00
也有可能 不過這牽扯到法條的認定就像如果你車被偷去開到180 被吊照是否要執行呢???如果法官跟你說你可以找小偷去請求賠償 應該會想哭
作者: jhfjhf (離離)   2019-03-21 01:14:00
樓上,怎麼能把刑事跟行政混在一起談呢?
作者: Davil0130 (0000)   2019-03-21 01:29:00
就說別再車版討論法律,一堆比法官還強的
作者: ewolf (躍動する殘忍な嘲笑)   2019-03-21 01:33:00
公司也挺有趣的,難道不是應該去租車再扣員工薪水來抵帳嗎
作者: cook321 (機八久..)   2019-03-21 10:56:00
車板都車神才172鄉民都開200
作者: alrex (alrex)   2019-03-21 10:58:00
車不是自己的,普遍心態都是會操極限性能。外匯車來源又多是租賃車或者公司車。買來開3-5年後的妥善率堪憂啊><
作者: AlphaMC (偶爾出聲)   2019-03-21 11:10:00
太棒了,以後開不是自己的車就可以免疫吊牌,難怪一堆R牌
作者: Linvail (...)   2019-03-21 11:45:00
原po沒錯啊 理論上雇主應該要自行向雇員求償損失
作者: iifz32 (yi yuan)   2019-03-21 11:47:00
看道交處罰43條其實未說明故意或過失有該情形就該扣牌這真的是法律認定問題,本就有裁量空間
作者: pxycho (trolltrolltroll)   2019-03-22 00:17:00
上次那台壓掉的也不是車主開的怎麼就沒空間了?鬼島法治
作者: chng8371   2019-03-22 16:18:00
壓掉的是沒牌在路上跑。這個是要拔牌但是提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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