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恕刪
依之前看過的經驗來看,有幾點分享給你參考
1.警察當下說的肇責並沒有任何意義
2.肇責要去申請肇責初判表,依初判表為主
如果認為肇責比例不對,第一先上調解委員會,調解幾次都無結論的話,才會告上法院(基本上警察跟檢察官都希望調解就結束了)
版友們都很熱心的回覆,很多人說的理賠金額很高
但是實際上未必這麼理想。
律師的確是個方法,但是出場費要評估一下
要得到賠償,通常都是以刑逼民,
也就是刑事告贏了,再告民事,民事才有賠償
所以可能要請兩次律師
但通常法院判下來的賠償會比受傷者要求的低(通常,並不是絕對)
這就是為什麼會看到有些保險公司會叫受傷方直接提告,然後保險人就很不爽的案例
不過這也是正常,假設小車禍受傷方獅子開口要很多錢,就會走到這步
之前看過的機車雙載撞汽車,都未成年
汽車七成,機車三成
男
肋骨斷兩根,脊椎裂兩節,脾臟全切除
肝臟破裂,腳骨折
光初步治療開刀...等費用,強制險就先100萬去了
強制險理賠上限200萬,兩年內都可以持續申請
最後扣除醫療的部分,才拿42萬
女
右手拇指沒了,斷兩顆牙,輕微腦震盪
排除醫療才拿9萬
希望大家都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勸大家第三責任與超額險一定要保,不管是汽車還是機車
如果怕遇到車禍不賠自己,盧小小的人,
至少丙式要保
花點錢,如果不幸遇到了,可以省下很多麻煩與時間
以上若有錯誤的地方,麻煩專業版友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