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道肇事十大主因 未保持安全車距最嚴重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9-02-12 23:07:10
因為很難舉證
之前曾被硬插,回家怒檢舉
有拍到車頭,也拍到對方貼很近的切入
之前有新聞說只要拍到車頭,就能檢舉
然後就收到國道交通組警員楊惠晴不受理的回覆
理由是無法證明拍攝車輛車速(即使影片有GPS測速,或者有時間+標誌推算)
所以沒辦法抓所謂的安全距離
也沒辦法舉證對方未保持安全距離變換車道。
至此,我就放心貼龜車屁股跟硬插龜車了
因為警察會保護這些行為,並且幫忙做解釋
作者: xvid (DivX)   2019-02-12 23:13:00
似乎是要滿足四個要件一、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二、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三、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四、駛離主線車道未依序排隊,插入正在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中間。然後最後說提供的錄影僅能參考不能作為安全距離的量測依據,舉證力尚屬薄弱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9-02-12 23:19:00
真的,既然如此,大家就安心硬插吧
作者: ManaBear (瑪那熊)   2019-09-05 12:58:00
好幾年前接到BMW電話,說我在sogo門口參加的問卷抽獎活動中獎。當下超嗨,用顫抖的聲音問對方是送哪台,客服頓了一下,說是中BMW充電器組。
作者: wwf1588 (草爺)   2019-02-13 00:02:00
前面是後斗你敢插嗎XD
作者: xvid (DivX)   2019-02-13 01:12:00
別說插別人 只保佑不要被插就好… 上次差點和硬切的休隆不過他的開車習慣實在太”好”,後面送他另一張罰單 嘻嘻
作者: Quad (HD)   2019-02-13 09:47:00
我也檢舉過一樣的,還跨三線切車道,被同一位致電堅決不製單理由是他有打方向燈,我減速不明顯,他急停也無法證明無前車即便影片很明顯對方開車很隨興,這位員警也很有他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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