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國道外線被後車推撞,正確來說是3台車事故
我是第一台車已煞停,我後方第2台車也煞停了
但5秒後第3台車是遊覽車,煞不住就這樣撞上了
報警完約5分鐘拖吊車就先到了,還來了3台
拖吊車前後包夾保護我們,閃燈也很明顯,也放了3角錐,當下覺得是安全的
3位駕駛沒人受傷,就待在原地等國道警來
警察來後測量拍照完,問了一下第1台和第3台車還能開
然後這2台車的駕駛就被開 車輛未移置路肩 的罰單了
老實說,我還真不知道國道車禍發生後,若沒人受傷,現場自行拍照完
人沒事 車子還能動,就要把車移到路肩了,避免影響後方車流
第一次發生車禍,我一直以為要保留現場,不能移車
但這樣是錯的,突然覺得駕照白考了阿~~
所以這篇只是告訴大家經驗,別犯這樣的錯了,或許也有人不知道吧
有人也發生過這樣的情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