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會讓嗎?

作者: bilibala   2019-01-08 16:40:15
※ 引述《oyasmy (oyasmy)》之銘言:
: 汽車在行駛途中,不得驟然或任意變換
: 車道,如欲超越前車或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
: ,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方得超越或變換車道
: 因為法規也沒界定何謂安全距離及間隔 不論是一般道路或高速公路
: 所以只要你斜前方(不限定右斜前或左斜前)有車打方向燈
: 你就必須讓
: 雖然也可以檢舉前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超車
: 但是這種法規都很模糊的東西 應該很難成案
其實你說是錯的,是要變換車道的車要確認有足夠安全距離,不是直行車要確認,
也不是直行車看的到方向燈就要讓,只要直行車有減速動作,煞車燈有亮起,是可
以檢舉開單的。
作者: lizardc1 (ce)   2019-01-08 19:15:00
作者: berryc (so)   2019-01-08 19:33:00
沒錯。送了不少插隊仔的罰單了,爽讓一下換他一張罰單、促進社會和諧 雙贏啊
作者: finasoul (fina魂)   2019-01-08 20:13:00
這種車流量不知道一路鑽是快多少見人就是繳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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