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

作者: SRJ (A_A)   2018-12-19 22:56:09
結論寫在前面"我不支持用"錢"衡量的賠償上限, 只支持破產條款類的賠償上限"
  先說為啥不支持目前提議的這法案好了,其實目前這風向有一點被煽動利用仇富心
態的味道在裡面.之前看過不少人用法律當作判斷一件事對錯的依據,其實算是不小的
謬誤.法律本身無關道德,它只是達成目的的手段之一.很多事情是有程度區別,立法
的用意只是一刀畫出底線讓大家好遵守,並引導到想要的結果.因此法律大多是負向表
列,所以頂多是說違法代表錯誤,但不違法不代表行為正確,最簡單的玩笑話就是沒抓
到就不算違法了~好的法律是能優秀的引導到當初立法目的並帶來最少的副作用,Ex:
之前版上提議檢舉交通違規要有獎金,中古車S大就有回過"交通法規的用意是要交通順
暢",這條成立的話反而會鼓勵大家技術性製造別人違規來賺錢,反而達不不到"交通流
暢"的目的,至於版友的"促進安全"考量,並不在立這條法的考量內.
  那回到以目的是"不要讓無心之過毀了一個人的一生",這條"用錢定義的賠償上限"
效果如何呢?其實大概別的版友說過了,不外乎難以定義適用物品/訂太高就等於沒定,
訂太低就是給人以小換大的合法報復手段,破壞大家追求財富的動力,高階市場崩毀=
新技術更難下放,到最後人人受害,副作用真是夭壽大...唯一在這條裡面無痛爽到的
就是保險公司吧,無痛賺到保額跟賠償額的價差,所以大家可再回去估狗提案人背景搂
  至於破產條款前面醫生也有解釋過就不在贅述,缺點就是不少人利用此惡意脫產.
要避免這個,所以我支持的變形版,其實就是Time is Money的概念.用錢衡量最大問題
是同樣錢對每人負擔不同,而時間是唯一對所有人都一致的稀缺資源.實際作法就是
假設A年薪300, B年薪30, B撞到A車,要賠A 600萬,A的損失換算A年薪是工作2年,所以
B就賠A 2年年薪, 可再乘上某個倍率增加嚇阻率,A很在意金錢價差的話再靠保險介入.
荷蘭的罰單也是類似的概念,副作用大概就是年薪取樣不易吧,還是我有啥思考不周的
大家可以再討論看看.
  而改法律廢日曠時,就現況來說要避免這狀況也不難,就是超額啊.年繳三五千就
有一千萬以上的保障,至於為啥常看到一堆沒保呢,大家也不要一句三千都繳不起開個
屁車啊..很多時候是資訊落差,還真的不難看到有人不知超額這玩意,畢竟一般人接受保險
資訊的管道就是業務,然後買最多的是儲蓄險,賣我車的業務一開始給的保單還有竊盜
沒超額...站在公司的角度賣賺錢產品絕對沒錯,但站在消費者來說只能說顆顆...消費者
該作的是多多宣傳超額,對保險公司盡量要求降低保費最實際,不過這風向在各大傳媒
幾乎沒有,畢竟對公司沒好處啊~
作者: qq441122 (路過的鄉民)   2018-12-19 22:59:00
ㄎㄎ
作者: mcconnell (林大呆)   2018-12-19 22:59:00
如果B個幾年年薪變500萬...賠償金額要不要重新改一下隔幾年
作者: zebracoco (公子吃丙)   2018-12-19 23:00:00
假如撞到公司車,或郭董的車怎用年薪衡量?郭董說他年薪只拿一元耶
作者: leona12 (leona12)   2018-12-19 23:04:00
賠年薪什麼鬼 無薪的乞丐最大?
作者: airforce1101 (我不宅)   2018-12-19 23:24:00
什麼是無心之過,這得定義清楚怎樣算無心之過就結果探討還是動機探討
作者: fongse (小毛毛蟲)   2018-12-19 23:29:00
一堆人看前面是普通車就亂開亂逼 好車就乖乖的
作者: fire124 (Jack The Ripper)   2018-12-19 23:40:00
酒駕的都説我沒醉,不小心的
作者: SRJ (A_A)   2018-12-20 00:05:00
公司車到沒特別想過,年薪取樣就是靠繳稅憑單吧,免繳的就用最低40.8萬算吧~無心之過好像被特別注意啊@@,換成失誤好了,畢竟誰能無過?酒醉/惡意逼車那種刻意行為現在不是有另外的罰則嚇阻?2f是個好idea,可多加條還款年限到期前,身價暴漲要照補滿
作者: dferww55   2018-12-20 02:20:00
怎麼可能破壞大家追求財富的動力? 真是隨便說說比較西方動輒對富人課重稅,訂個求償上限,頂多就是保費更貴一點而已,對能買超跑的人根本微不足道西方富人稅更重,平時捐獻也多,也不像台灣富豪特愛移民賺一票就閃人,讓能買超跑的富人多付點保費就仇富? 呵呵至於上限設多少才合理? 其實不必過度鑽牛角尖,非要有什麼數學意義或科學意義,試問殺人罪十年以上這個十年除了整數又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為什麼不是9年或11年?為了爭執到底應該9年還是10年還是11年而不把法律訂出來未免也太蠢,就訂個目標仍然有一定嚇阻力讓人不敢輕易或者說故意嘗試,但又不至於一輩子都還不起的數字就行了
作者: airforce1101 (我不宅)   2018-12-20 06:50:00
今天要談上限,當然要有數據,數據怎來要有依據沒有依據提個數據也得解釋如何產生民法上也沒有過失定義民法上的過失概念就google實務採侵權主義,是否欠缺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來認定法律本來就是嚴謹,不是蠢不蠢
作者: SRJ (A_A)   2018-12-20 07:05:00
有可能吧?超跑賣一千,上限卡死陪200,沒事就被撞就損失800,延伸下很多超跑條款,富人再有錢也稱不住每天噴800,那乾脆不買,或者是沒必要這麼拼命賺錢吧
作者: airforce1101 (我不宅)   2018-12-20 07:08:00
這四名車主也沒一開始說就要依法告交易價值減損媒體與論一開始就扣別人帽子
作者: SRJ (A_A)   2018-12-20 07:10:00
a兄說的我倒是真的不知,會在研究看看,只是想說有過失傷害,酒駕罰則...etc
作者: airforce1101 (我不宅)   2018-12-20 07:12:00
真的沒財產,法院頂多給你債權強制根本沒用就現形的民法其實就是保護弱勢方債權,債權人得記得換發不然時間一過也是失效
作者: dferww55   2018-12-20 09:15:00
那你解釋ㄧ下殺人10以上,10年的意義,最好很嚴謹名車車主如果有保險當然不必告,求償是保險公司的事賠200~300還有可能分期賠得出來,賠1000確實跑路比較快但是跑路日子也不好過,沒辦法做好工作,被討債公司追結果錢還是要不到,雙輸,定個上限提高保費也不會被撞就噴800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8-12-20 10:38:00
媒體就是愛興風作浪,結果就是模糊焦點
作者: airforce1101 (我不宅)   2018-12-20 12:26:00
殺人判刑量刑有判決文
作者: dferww55   2018-12-20 12:34:00
什麼叫量刑有判決文?問你的是法條訂十年以上,這個十年的數學意義與科學意義是什麼?跟判決什麼關係,訂了你就照著判,頂多使用裁量權調整,又不是問你裁量的依據結果就是殺人這個最嚴重的罪刑,十年根本沒有任何科學根據,怎麼會覺得法律每條標準都有極嚴謹的科學意義?什麼參考世界標準,再考慮國內民情,就訂出來啦,幻想什麼嚴謹的科學意義啦
作者: mike0608 (Mike Wu)   2018-12-20 13:14:00
富二代年薪0元 開豪車 B撞到要賠一輩子(分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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