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跟本案無關
很多人都說車禍有責任就是該負擔配償金額
這我認可
但是問題點在於車禍的責任有時就是不太好認定
法院判了 你就是只能吞下去
舉以下兩個路口
https://i.imgur.com/UWroKY3.jpg
https://i.imgur.com/gDxNqgs.jpg
這是一個橋的下橋處
可以看到最右邊車道是機車專用車道
再過來是一般車道 下橋後 機車專用車道自動與隔壁合併
車道也就是2>1
https://i.imgur.com/VWegbcR.jpg
然後再往前一點點
車道又變了 1>2
https://i.imgur.com/C095VFH.jpg
然後再往前一點
最右邊車道 又再度切成2車道
而且最左邊突然出現了 禁行機車
我相信看到這邊
各位有經驗的駕駛 心中自動會浮出一個"幹"
這邊是一個彎道 當你是一名第一次走這條路的人
有公車 有機車鑽縫隙
試問這個路口標線是否增加了出意外的可能性??
當你今天在這路口發生與超跑擦撞
最後不易判定就認定55肇事責任 你還是有可能負擔高額賠償
你服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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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個例子
https://i.imgur.com/ro93sMW.jpg
這是一個4線道 可以仔細看 右邊數過來第2個車道(箭頭為直行及右轉)
有重劃過變寬了
(目前實際用路情況 常常一個車道兩台車併行 原因後續說明)
那這個路口也是車流量很大 而且主要是左轉還非直行
https://i.imgur.com/UGI5nFj.jpg
所以這個路口平常的狀況是
4排汽車同時左轉(標線狀況只有兩個左轉道)
https://i.imgur.com/g3WkU6f.jpg
左轉後是一個超空曠路口 沒有任何標線 沒有任何轉彎輔助線
接著匯入一個2.5車道
https://i.imgur.com/Gab2AwP.jpg
可以看到右轉車道突然有個障礙物 導致道路變小
所以每次上下班時
就是看到一團車子互相再切車道
(很多左轉完要接著右轉 但是你如果沒在左轉前先違規走右邊車道
你轉完以後 基本上是很難右切出去的 所以幾乎人人違規 在上述那個很寬的右車道
就先併行了 )
這比較難說明
總之就是政府的道路規劃 讓你被逼著違規了(因為你在直行右轉車道 左轉了)
如果這時你出了車禍 肇事責任絕對負擔到7成8成
你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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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的是
我不反對有責任的人要負擔賠償 但是開在路上出事 真的只有兩造的事嗎
政府會承認自己標線錯誤嗎? 法院有辦法認定這能國賠嗎?
我相信大家也心知肚明
台灣路況 比我上面舉例還糟糕的絕對還有
所以我認為目前這種賠償方式及責任認定方式
絕對是有檢討空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