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韓國瑜14年前撞死人判緩刑  「過失致死

作者: youkiller (人生海海)   2018-11-30 02:11:49
不用討論了。
韓的責任最重。
閃紅燈方要煞到0才能再開 確保主幹道閃黃燈同行路權。
監視器確認韓國瑜沒有煞到0。
法律判定此事件:
主因是韓國瑜違規 認刑 判賠450萬
次因是重機超速
結案。
來源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129/1475549/
最即時專題8】韓國瑜14年前車禍誰的責任比較重 律師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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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2018/11/29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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阸皷篞?14年前撞死無照超速的騎士。資料照片
準高雄市長韓國瑜14年前晚間,開車行經雲林縣西螺鎮一處紅燈交叉路口時,因閃避不及,
撞擊閃黃燈方向的機車,造成機車後座白姓乘客被拋飛摔地,送醫不治,韓國瑜和機車駕駛
都被依過失致死,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並均緩刑2年。律師李善植認為,在閃燈的交叉路口
相撞,原則上兩方都有過失,不過閃光紅燈方向的駕駛,因負有停車再開,禮讓幹道車優先
通行的義務,所以實務上就過失責任的判斷上,閃光紅燈方向的駕駛會要負比較多的責任。
不過最後肇事者都與被害人家屬和解,法官均判以緩刑,也是情理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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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2004年1月3日晚間,雲林縣西螺鎮一名白姓男子被無重型機車駕照的友人以重型
機車載出遊,行經閃黃燈、限速時速50公里的興農西路及閃紅燈的新社路交叉路口時,與在
新社路上由韓國瑜駕駛而來的汽車發生碰撞,韓國瑜的左側車頭擦撞到機車車身右後側排氣
管,機車倒地朝西滑行83.1公尺,白男受撞擊後,彈飛車座後倒地,致有顱內出血等傷害,
導致心肺衰竭,經送醫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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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院法官認為,機車騎士無駕照、搶黃燈又超速,而韓國瑜也沒有依照規定,在通過閃
紅燈路口時,先停車看清楚來車狀況再行駛,雙方都有過失。不過審理期間肇事騎士和韓國
瑜都與白男家屬達成和解,法官最後依過失致死罪,判處2人各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
均予以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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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李善植表示,依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11條規定,閃光黃燈表示「
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小心通過;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
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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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一邊為閃光黃燈,一邊為閃光紅燈的路口發生車禍,原則上兩方都有過失,但因為行
經閃光紅燈號誌的駕駛,負有停車再開,禮讓幹道車優先通行的義務,實務上就過失責任的
判斷上,行經閃光紅燈號誌的駕駛須負擔較大的過失責任,也就是一般常說的「肇事主因」
,而行經閃光黃燈號誌的駕駛則多為「肇事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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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第1項規定,無駕駛執照駕車,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
,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1/2。因此,肇事的機車騎士為無照駕駛,且導致後座
乘客白男閃黃燈的駕駛,須就過失致死部分加重其刑。
但李善植指出,無照駕車並不代表有過失,或應負擔額外的過失責任,這仍應視具體個案中
,該名駕駛是否因無駕駛執照而造成結果的發生,也就是要看結果的發生和無駕駛執照行車
有無關係,如果有,才會負擔較重的過失責任。不過由於此案雙方最後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
和解,家屬也不追究,法官均判處緩刑,也是情理中事。
由於雙方均未透露和解金額多寡,律師溫令行分析,由於白男住院後9天往生,因此醫療費
不多,和解金項目應以精神慰撫金和被撫養金為主,通常精神慰撫金多在100萬到200萬元間
,被撫養金就要視情況而定,若是白男上有高堂、下有幼兒,通常被撫養金的金額會很高,
不過若是還有兄弟姊妹或是妻子分攤奉養父母或是幼兒,被撫養金就會降低很多,這要視事
情況而定,且在協商中,只要雙方對金額達成共識,就可以簽下和解書,完成協商。和解後
,通常雙方都會有不對外公開的協定。(鄧玉瑩/台中報導)
作者: HOWXIAO (HW)   2018-11-30 02:17:00
這不是意外嗎?難不成蓄意殺人?拿這來打選擇幹嘛?有洞
作者: youkiller (人生海海)   2018-11-30 02:19:00
是啊 法律判過失致死 不是蓄意啊
作者: wind80053 (阿億)   2018-11-30 02:25:00
不是選舉後才拿出來討論嗎…
作者: jei01   2018-11-30 02:37:00
車版政治污染中…
作者: Adonisy (堂本瓜一)   2018-11-30 02:40:00
其實機車車主一樣是6個月,緩刑2年
作者: godchildtw (神童)   2018-11-30 03:20:00
資進黨要不要立法酒駕判重刑比較重要
作者: enolam (博士後不是人?)   2018-11-30 03:48:00
其實只要悶心自問當在臺灣看到STOP符號,有多少人會剎停就知道了,即使是現在的臺灣。
作者: berryc (so)   2018-11-30 04:02:00
台灣的道路設計,停下來也看不到左右來車停了也是問號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8-11-30 05:34:00
沒煞到0一定責任最重沒討論空間喔
作者: cajole145 (丹丹)   2018-11-30 06:41:00
樓上法官?
作者: miha80425 (ohsialay)   2018-11-30 06:52:00
不是判賠 是和解450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8-11-30 07:57:00
原來沒問號有完全相反的意思XD
作者: beckgoahead (nodoubt)   2018-11-30 10:44:00
真覺的網軍愈來愈惡心,每個板都要入侵。現在股板都不股板了
作者: gazelle74   2018-11-30 11:15:00
無照駕駛才是根本原因
作者: Leon0810 (Leon)   2018-11-30 11:53:00
紅燈是支線,未停止再開,的確有過失啊,而且還是主因。挺韓挺到頭殼壞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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