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雙手支持這個修法。
法律帶動技術發展是很基本的一個概念,
看看歐盟的排放法規,
這幾年來讓各家歐洲車廠在引擎的技術面獲得多大的躍進?
國產車還在1.5NA、1.8NA,
歐洲已經可以用1.0-1.6渦輪達到相同甚至更高的效益,
台灣一般市區用車約100-120p其實就很夠用,
恰恰就是1.0turbo可以做到的範圍。
國產車廠罵政府獨厚進口車,
為什麼不想想要如何精進自己的造車工藝,
不再做打工仔?
再來,
未來肯定是純電車的年代,
這個修法的確符合未來潮流。
打工仔們如果不精進自己,
未來大概就只會變成進口車代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