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過失傷害與以刑逼民請教

作者: ed47 (原音才是王道阿)   2018-10-18 22:55:20
※ 引述《Frobel (幼稚教育之父)》之銘言:
: 小弟最近與人擦撞,影片如下,在給警察看過之後,他認為肇則應該是雙方都會擔,雖

: 警察的口頭判斷不具備任何效力,一切以責任鑑定為主,但給許多友人看過之後也都覺

: 我們雙方各自有不小心的點,主要問題如下:
: 我方:自小客、車體、第三責任險都有 對方:機車、保險未知,但貌似沒有第三
: 對方破皮,輕傷,報案後警方再三確認是否叫救護車、是否有送醫,對方說不要,我方

: 體傷,僅車子外觀損傷,我請警方開報案聯單出險用,後來警察大哥私底下跟我聊,說

: 方覺得錯全在我,出險後保險公司去討,如果他不願意,改告刑法過失傷害罪,對我可

: 相當不利,一來刑事法庭訴訟曠日廢時費用不少,二來民事就算雙方都有肇責,刑事上
: 大車撞小車,而且對方還有破皮,我被判過失傷害30天拘役易科罰金3萬背前科的機會

: 高,請我對出險這件事情仔細考慮。
: 1.想請問一下對方告上刑事法庭,我敗訴的機率很高嗎?有沒有人被以刑逼民過能分享

: 2.整體維修約四萬,肇則若五五或六四開,這成本不知道值不值得他打刑事訴訟?
: 3.前科部分,沒有要移民....擔任政務官,應該不會有影響吧?
: 其實開車出意外雙方都不想,我就也只是想按照保險流程修一修 賠一賠
: 但以刑逼民弄不好還真的會影響生活,請各位板友指教
1.穩輸, 但真的被 姿態放低一點,有時不會判 到30天,而且三萬是給國庫不是給他,
另外好好談請保險公司多付一點,這種小事應該不會提
2.不值得,但是談不好,或遇到瘋子只好跟他耗
,重點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談的好不好
3.這種前科好像不影響移民,或政務官,酒駕都能當發言人了
作者: monok (堅強)   2018-10-18 23:01:00
輸贏只是看單一案件,同時你也告對方傷害的話,就反過來了,一人玩一場,玩刑事不一定要花大錢,但不花錢就是花時間
作者: firebm (..F.I.R.E.. BM)   2018-10-19 00:01:00
台灣不怕被告的,越來越多了,尤其開車開過遠路,更不怕遠路
作者: monok (堅強)   2018-10-19 00:03:00
提告,是人民的權利,什麼叫怕?被告不用怕,判決的還是法務單位,台灣告人是很容易的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18-10-19 00:41:00
不懂就不要教原PO也提告傷害,之前有過裝傷被判偽造文書的新聞,法官又不是真的蠢到不知道判別傷勢
作者: monok (堅強)   2018-10-19 09:24:00
除非診斷證明是假的,否則提告有何不可?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18-10-19 09:27:00
原PO自己就說沒受傷了...之前那個案例就是說啥手指挫傷之類的,法官覺得他偽造傷勢
作者: monok (堅強)   2018-10-19 10:40:00
這是技術上的問題,夠聰明的就會弄
作者: reallocust (心機寶貝)   2018-10-19 13:08:00
技術問題+1,醫生也常說不能做假病例逃兵役,但醫生免役就是比其他族群多非常多
作者: berryc (so)   2018-10-19 14:51:00
醫生免役就像會計師節稅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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