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檢舉魔人被打爆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8-10-09 12:29:25
※ 引述《Tosca ( )》之銘言:
: 檢舉行為其實還是有分等級的
: 如果沒有檢舉獎金的情況下
: 大部分人會鼓勵檢舉的 其實只有危險駕駛行為
: 希望藉由檢舉 讓台灣道路更安全
: 汽車來講
: 你檢舉魔人檢舉危險駕駛 才比較有意義
: 像是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
: 左轉右轉不打方向燈
: 甚至惡意逼車等等
: 這都應該要檢舉
: 而且如果你檢舉這些 對方還敢去圍你
: 輿論上大部分都會挺檢舉人 不會同情被檢舉的
: 但你今天檢舉人家停車停在自家門口
: 拜託這又不是危險駕駛
: 大家只會認為你吃飽太閒刻意找麻煩=.=
我覺得不知道荒謬在哪欸
公私要分清楚
違規停小巷家門口 影響所有過路人
除了消防 也有走路的老人 推嬰兒車的人
相較之下台北市的綠色人行道 走起來有多爽 你改天可以來感受ㄧ下
檢舉使這些人不敢停 不放花盆
這對所有不開車的人
或是自備車位的人 才公平啊
為什麼不能鼓勵
至於檢舉人自己也違規
對不開車的人 自備車位的人
沒差啊
都沒有因此就不鼓勵他檢舉的理由啊
: 機車也是
: 你如果檢舉機車騎士危險駕駛
: 任意蛇行鑽車陣
: 這個大家都很同意
: 但你檢舉一個媽媽騎機車載小孩三貼
: 這其實大家就覺得 何必呢...
: 人家就是買不起汽車只好騎機車載小孩
: 中南部大部分地方根本等不到公車
: 你檢舉這種機車三貼是何苦
: 難道他有別種選擇嗎???
: 今天連檢舉人自己都違規把車停自家門口
: 你就知道他檢舉行為是很荒謬的
: 但檢舉危險駕駛就不是 大部分的人都不會危險駕駛
: 我在高速公路上也幾乎不超速
: 我就ACC定速無腦開下去 是要怎麼超速到130???
: 會用高速公路超速來嘴是很好笑的
: 有很大一部分的人 真的開車從不超速的 我就是阿@@
作者: furio (void)   2018-10-09 15:50:00
推,離開台北,行人真的沒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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