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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何正鳳、黃啟超/嘉義報導
嘉義有一位民眾去車行租車,從嘉義到屏東往返開了3百多公里,隔天發現車子的變速箱壞了,租車業者估價修車費將近5萬要求民眾支付2萬2,民眾覺得不合理,因為變速箱會故障有很多原因,不可能才開一天就壞掉,再加上車子零件是消耗品,拒絕負擔將近一半的修車費,不過業者也有話要說,堅持這台車車齡才兩年,懷疑消費者打低速檔操作錯誤才會造成變速箱故障,對於賠償金額雙方沒有共識。
車齡才兩年變速箱卻壞了,車行估價修理大約要將近5萬塊,消費者如果負擔2萬2等同將近支付一半的修車費,看看定型化契約第九條的規定指出,車輛發生擦撞或毀損可歸責於乙方的話,車輛修理期間租金及折舊費應由乙方負擔,車齡超過二年以修理費百分之二十五計算,業者卻要求一人一半,對消費者來說不太合理。
租車民眾劉先生:「他那是出租車,如果我租一個禮拜或一個月更久的話不一定是我的關係,但是我租一天而已,開不到半天就說是我我覺得比較沒道理吧。」
心得/說明:
這牛頭牌還是福特?
低速檔開太久會導致變速箱壞掉嘛?
不過... 變速箱本就是消耗品吧
不會哪天輪胎磨耗過多,卻也要求消費者幫他修車換輪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