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劉姓男子去年開賓士臨停在北市民大道路邊巷口紅線,警察認為他要逃避前方200公尺的
酒測攔檢點,上前猛敲車窗,但劉躺在後座不理,被依「拒絕酒測」開罰9萬元並吊銷駕
照。劉打官司主張當時戴耳機聽音樂休息,非拒絕酒測。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劉男並非
在攔檢處拒絕酒測,且停車前無危險駕駛,依大法官解釋,劉男「沒義務接受酒測」,判
免罰確定。
記者昨未聯繫上劉男,但不少基層警員昨痛批質疑,「以後酒駕民眾都可以有樣學樣,仿
效耍賴!」「這要警察怎麼執法?」當時攔檢的大安分局表示,同仁根據駕駛行車與現場
狀況等,判斷有酒駕拒測跡象才開罰,雖尊重法官見解,但仍會強力執法,「不影響警方
取締酒駕的決心。」
辯隔音好沒發現
去年10月19日晚上,大安分局在市民大道、復興南路口設酒測攔檢點,劉男駕車靠近到約
200公尺前,開始多次踩煞車,從內側車道切到外車道,最後停在巷口紅線上,警員直覺
可疑,上前多次拍打車窗,並在車窗貼單警告,但劉男充耳不聞,講完手機就爬到後座睡
覺,警員認為劉男涉逃避酒測,逕行開單,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罰劉男9萬元並吊銷駕照
、3年內不得考照。
劉男抗罰稱,當天事前有應酬但沒喝酒,晚間要回新竹住處,因夜深疲累而靠邊停車,他
不知前方有攔檢點,他躺在後座戴耳機聽音樂,隨即入睡,且車輛隔音很好,未察覺任何
人接近或要求他離車受檢。
蛇行急煞才能攔
一審依警方蒐證錄影,認為劉男減速至路邊停車,過程尚無異常或危險駕車,警方認為他
酒駕,此屬臆測,尚欠缺法理基礎,判免罰。二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根據大法官釋字699
號解釋中,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指出,駕駛人須「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
危害」,如蛇行、猛然煞車、車速異常等,才可合理懷疑酒駕並攔查酒測,但劉沒有上述
行為,仍判免罰確定。
此判決昨引發基層警員質疑,網友也擔心,若「酒駕犯都學會如何規避酒測,老百姓以後
外出只能自求多福。」
法院昨發聲明,指人民沒有「無端」接受酒測義務,警察必先「合法實施」酒測,才有「
拒絕酒測」處罰可言;本案審判長許瑞助解釋,若有蛇行等危險駕駛,或行經攔檢點時疑
有飲酒跡象,警察可要求酒測,但此案因不符以上條件,所以不能依拒絕酒測開罰。
律師指判決合理
律師陳冠甫認為判決尚合理,「又不是看到警察就逆向行駛或衝撞路人,只是停在路邊不
想開車門見人,不行嗎?」
【裝睡拒酒測示意圖】
1
劉男開賓士在酒測攔檢點前方約兩百公尺處踩煞車,被警方蒐證。翻攝畫面
https://i.imgur.com/j5oGxjA.png
2
劉男切到外線後,將車靠路邊紅線違停,警方懷疑他想逃避酒測,騎車上前。翻攝畫面
https://i.imgur.com/vdpgUjX.png
3
劉男跑到後座躺下,戴耳機聽音樂睡覺,稱不知警方敲窗要求開門受檢。
https://i.imgur.com/tkygQSB.png
4
警方認定劉男遇臨檢點突靠邊停車,貼單告知已違規後,開出拒酒測罰單。翻攝畫面
https://i.imgur.com/Eq6AifC.png
https://goo.gl/LhiY4m
心得/說明:
哇 開賓士GLE就是不一樣
看到前面攔查點警察
馬上剎車直接開到路邊停
囂張到後面裝死拒測睡大覺
最後一覺醒來花錢請個律師就酒駕抗告成功
真可說是豪華車主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