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也不用去怪警察為什麼不想理這種事後報案
請問警察為什麼要幫你們背書確實有這個事故
因為車損要給保險公司處理?
正常交通事故SOP流程是什麼
誰知道這個郵差當時有沒有喝酒?
是不是有喝酒撞到跑掉怕被開酒駕?
監視器有明確拍到是這個郵差撞的嗎?
還是原本那個送信的沒駕照找一個頂替駕駛?
又試問原po如何舉證你保桿的傷是這個郵差撞的?
簡單來說
你當下沒報警
警察有很多東西都沒辦法查驗阿
你事後過去
萬一是假案怎麼辦?
警察不用保護自己嗎?
而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確實有寫到可以開罰單這也沒什麼問題
甚至機掰一點的鴿子可以把郵差的駕照吊扣
說真的啦
別說警察為什麼要吃案
警察沒有現場處理 他幫你們出聯單背書 請問他不用負責任嗎
今天原po這個是小擦撞沒什麼大不了
小事情
既然要自己處理,我個人覺得你發現車損當下不直接報警
直接自己處理
後面喬不攏再去找警察
說真的
警察為什麼要幫你們背書讓保險來賠
要自己處理就直接找對方喬好
如果你當初發現車損直接報警讓警察調監視器抓到這個郵差
那今天就沒這個問題
事後報案保險公司來說也會考量道德風險的問題
總之
奉勸大家
不管大車禍小車禍
報警就對了
筆錄要不要做一回事
警方檢場繪圖拍照留紀錄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