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公司進口的一台雪夫蘭PICKUP車申請驗車掛牌,這台車國內沒有,只能進口
才知道台灣對人民進口車有多不友善,因為之前公司找了很多代驗的,都沒有回應。
有錢也不賺很奇怪,等我到公司後,我也詢問了很多代驗商都表示沒法子。
後來我打去問了ARTC承辦人才知道,
106年1月後,不能買全新車回台灣了
因為依交通部車輛安全檢測基準規定:
自中華民國一0六年一月一日起,團體或個人進口自行使用之車輛,
該車輛為進口人於國外登記持有六個月以上者,始得免符合部份檢測基準項目
(如:310、330、340、350、360、370、380、390、401、561、690 等)。
那我不免驗,我願意付錢驗可以吧。
檢測項目有:
020 車輛規格規定(尺度 1,500、安全帶提醒裝置安裝規定 1,200、
車內影像顯示設備安裝規定 900)、
040 重量、靜態煞車(兩項合計 1,300)、
033 燈光(歐規無前霧燈 22,000/美規11,000)、
231 間接視野(歐規 18,000/美規 19,000)、091 聲音警告裝置(1,300)、
470 轉向系統(50,300)、220 底盤動力計執行速率計(4,000)、
680 胎壓偵測系統(視系統功能之差異性,費用約 62,000~70,000 之間)及
報告(視項目多寡,約 500~1000)費用;
速率計若無法於底盤動力計執行時,則需至試車場進行實車檢測(13,000);
自中華民國一0六年一月一日起,團體或個人進口自行使用之車輛,
須為進口人於國外登記持有六個月以上者,才可以適用前述檢測項目。
我們這台5000CC PICKUP在美國買辦到好,只要50萬不到
可是進台灣,光關稅就要31萬,現在說新車不能驗車,也不能補申請。
現在重點不是車子合不合台灣法規,是台灣法規不準你驗車。
這是在搞誰?
政府真的很棒為了保護國產車真的可以放大招
進口讓你進口,關稅一樣收,不準你驗車掛牌
想開車,就乖乖在台灣買貴的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