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影片)小牛高速「炸隧道」 12秒2死3傷

作者: DirkIsBest (小牛加油!!)   2018-07-08 12:55:50
認同,
今天如果有拋錨車,
一樣被他直接收掉,
但是今天除了反串有誰說他沒錯?
今天有誰說他不可惡?
哪一個在說該封閉單向車道的,
沒有先跳出來澄清這一點?
所以今天到底是誰在帶風向?
車版有個很明顯的模式,
每次討論都會一邊在無限上綱,
另一邊在努力澄清自己說詞,
我想哪邊理性不需要特別明示
一個事件的發生本來就該全面的去討論,
肇事主因早已無庸置疑,
有人想討論其他對社會也有幫助的事情不好嗎?
今天一輛奉公守法的車子,
遇到這種未封閉單向車道的施工,
被迫隧道內切換車道難道不危險?
切車道的一台台慢慢的往你車道嘟,
難道就不會開到中風?
每次看到大車死角撞人,
這邊都在酸人三寶不會防衛駕駛,
也沒看你跳出來義憤填膺,
484因為酸到你喜翻的風向所以可以?
而開車要有防衛駕駛觀念,
施工的就不用有道路防衛觀念?
我也很討厭這次的肇事者,
要大噴特噴我也舉雙手贊成,
但施工上的瑕疵也確實存在,
不會因為有人點出這點,
肇事者就會因此被洗白
今天你想洗廁所很棒,
但想洗廁所的人已經擠的廁所水泄不通,
有的人想擦擦窗戶不好嗎?
為什麼要抹說擦窗戶的一定不希望廁所乾淨?
※ 引述《Atima ()》之銘言:
: ※ 引述《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之銘言:
: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14927
: : 北市工務局指出,廠商昨正進行高架橋與隧道的巡查維修作業,夜間修繕屬行動施工,需
: : 做安全警示,像是交通錐、警示燈、警示車等,依現場照片看,廠商應有做安全警示。
: : 工務局說,現場有兩部車,分別為作業車和閃燈的警示車,作業人員都有依照勞工安全衛
: : 生須知穿反光背心,交通錐放置在車尾約40公尺的距離,當時作業已結束,約在凌晨5時5
: : 分收東西。
: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3240026
: : 受傷的趙姓工人指出,他們是沿途看有無需要修的燈泡,採「隨到隨修」,也有在施工的
: : 後方放置交通錐,當時死去的張姓工人穿著反光衣,在交通錐處警戒,也準備要收工,就
: : 被撞上。
: :
作者: wintxa   2018-07-08 13:02:00
不要開那麼快 限速內 看到會停不住嗎? 撞上會這麼慘嗎?
作者: ainor (><)   2018-07-08 13:06:00
當然是接獲通報-->申請封路-->30天後再來換燈泡
作者: wintxa   2018-07-08 13:06:00
要飆國道只能說你爽就好 就別出事 在隧道內還飆
作者: ainor (><)   2018-07-08 13:07:00
換燈泡這種大工程又在速限高達50的道路,一定要封的
作者: flybow (yyyyyyyy)   2018-07-08 13:08:00
可能我閱讀能力太差,實在看不懂這篇想表達的是...
作者: wintxa   2018-07-08 13:08:00
隧道內拉高速是很危險的
作者: ainor (><)   2018-07-08 13:08:00
安全第一, 超跑家屬也說了政府也有責任
作者: wintxa   2018-07-08 13:09:00
愛玩愛飆也要看場合看地方 有的地方機率就是高 就是安分守己危險的還有跑山路 看開法 很多都是等出事而已
作者: ainor (><)   2018-07-08 13:10:00
奇怪? 又不封路了嗎?
作者: lucky945 (液友)   2018-07-08 13:11:00
很多人只會二分法 通常都是學店畢業的
作者: ainor (><)   2018-07-08 13:12:00
所以各打50大板最聰明啦施工符合規範 VS 超跑嚴重超速 當然是檢討施工 XD全線封閉換燈泡最安全啦瑕疵? 沒封就有瑕疵?工務局也說沒問題, 對了,不是各打50,是硬要打工人50
作者: rafaj (被放鴿子了!!!Again~~~~)   2018-07-08 13:22:00
在隧道裡狂飆然後怪別人沒封路?
作者: ETJohn (請問這裡是地球嗎)   2018-07-08 13:28:00
奇怪,很多鄉民覺得一件事情發生的原因只會有一個,是柯南看太多嗎?感冒一定是因為別人傳染給你?你就不用增加自己的抵抗力?超速該死絕對是主因,但是施工該怎麼封路或提醒用路人,這點不用檢討?
作者: rifinah (rifater)   2018-07-08 13:39:00
生活周遭環境不一樣,沒有系統性的想法吧
作者: twolight (兩兩兩兩光)   2018-07-08 13:44:00
懂你想寫什麼,不過表達還有進步的空間
作者: john245678 (SoftWater)   2018-07-08 13:56:00
燒巫文化是人類感情的自然表現 辛苦了
作者: Eclipsis (蝕)   2018-07-08 13:57:00
今天又不是車子被工程車吸過去相撞 也不會使正常行駛人反應不及 超跑危險駕駛置雙方於高風險而發生工人死亡憾事毋庸置疑 但事故檢討一定會檢視雙方是否對事件發生避免做到完善和改進 這跟誰肇事是兩碼子事
作者: ru04hj4 (純樸鄉下人II)   2018-07-08 14:11:00
以後法規要用3倍來訂 限速50 開150 是真的想不到
作者: ainor (><)   2018-07-08 14:15:00
以後就全線封啊,最高安全標準就合規了還要檢討,硬要打,那就是不夠好,好還要更好最好把換燈泡這種大工程訂到跟防洪標準一樣200年這樣
作者: john245678 (SoftWater)   2018-07-08 14:22:00
覺得合規沒問題就說“我覺得沒問題”
作者: ainor (><)   2018-07-08 14:23:00
到時候又在那邊該天天封路換燈炮
作者: john245678 (SoftWater)   2018-07-08 14:23:00
一堆情緒助詞跟誇飾修辭反而討論度更差
作者: ainor (><)   2018-07-08 14:24:00
公務局不就說沒問題,那你要不要說有問題要國賠
作者: john245678 (SoftWater)   2018-07-08 14:30:00
第一句陳述了一個事實 可是你第二個問句完全沒意義我只是希望你能表達你真正的意思我應該任何文章或留言都沒說施工有問題
作者: a0607152 (小白)   2018-07-08 14:38:00
拜託就算開個四五十也被這種施工方式嚇了好幾次
作者: ainor (><)   2018-07-08 14:40:00
我覺得沒問題啊, 啊你覺得呢? 有問題不敢講?
作者: a0607152 (小白)   2018-07-08 14:41:00
在不可換車道的隧道跟著前車慢慢開,突然前車換車道,緊接而來的是停在路上的工程車,這種事情不知道被嚇到幾次了
作者: Eclipsis (蝕)   2018-07-08 14:46:00
這樣比喻不知道洽不恰當 就像你今天出門赴約抓15分鐘的緩衝結果途中遇上非尋常的堵車結果遲到 你可以覺得這次倒楣下次一樣抓15分鐘或是選擇更穩定的抵達方式 但無限上綱到一個月前就在碰面處搭帳篷蹲點你覺得合理嗎
作者: lazybr (懶人)   2018-07-08 14:50:00
所以你的意思是以後施工前一年開始封路,施工完畢後一年再解除封路,這樣就十分安全了對吧!
作者: QMO220 (失憶)   2018-07-08 14:56:00
就一堆垃圾看不懂人家想表達什麼腦包理盲濫情智障 沒得溝通
作者: a0607152 (小白)   2018-07-08 14:57:00
拜託這種工程多幾個人擺交通錐警示燈,開工收工時時開警示車作業根本不用封路,存粹施工單位懶而已沒有別的理由。
作者: rainbowcatch (..)   2018-07-08 15:29:00
上次在台中向上路 看到一台機車直接撞 停止施工砂石車 沒有任何警告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8-07-08 15:57:00
所以應該連署要求交通部重新通盤檢討施工規範啊
作者: byzantin0926 (<< 拜占廷聖奇兵 >>)   2018-07-08 16:24:00
以他這種開車方式,就算前方是正常行駛的車子也會被收掉
作者: concord (iPro)   2018-07-08 17:14:00
台灣很多人都這樣,找到一個原因以後,其他所有事情無視
作者: juunuon (NANACON)   2018-07-08 17:19:00
不就一堆幻想看到有人說超速沒有錯叫他們找出一個人說超速沒錯的也都不敢面對
作者: peter9s3b   2018-07-08 17:37:00
真的啊,如果前面兩台開五十,我看也是出事啦
作者: youkiller (人生海海)   2018-07-08 17:38:00
可是今天公路局已經表明該公司施工作業的sop有符合規範吧?所以此次作業有無瑕疵呢?
作者: Rocker5566 (搖滾56)   2018-07-08 17:39:00
這邊就一堆學生覺青啊 公平正義二分法喊出來 XD
作者: youkiller (人生海海)   2018-07-08 17:42:00
工務局說,現場有兩部車,分別為作業車和閃燈的警示車
作者: w78111619 (隨波逐流我很介意)   2018-07-08 17:49:00
認同啊 沒有人認為超速沒錯 只是施工標示也應該被改善
作者: youkiller (人生海海)   2018-07-08 17:53:00
啊。。。今天的癥結點就是施工到底需不需要改善。。。這次施工公路局告知全部符合規範,法律也同時表明不需做到封道責任。鄉民的共識,50km速限內 40m三角錐也不可能撞上去會撞上去就是過度超速,那今天到底是要檢討施工沒考慮到超速,還是政府本身訂的公路法安全距離有問題
作者: Rocker5566 (搖滾56)   2018-07-08 17:56:00
都死這麼多人了還認為不需改善 真的都沒出社會的學生也 每間公司都照廠商的說明書製造 都穩賺不賠就是了XD完全不須檢討改善實際發生的狀況
作者: youkiller (人生海海)   2018-07-08 17:58:00
如果你今天不是針對此次施工做討論,而是對你平常開車遭遇的施工問題討論,會不會無限上網? 是不是要另開文章討論,不需要跟此案扯上關係?
作者: lebronlon (說話不能太中肯)   2018-07-08 18:24:00
噓的那個邏輯真的hen棒
作者: ststLiang (Liang)   2018-07-08 20:40:00
其實真的可以討論,只是不用附著在這次事件的討論串,你可以另外開一個獨立的話題不然我們是不是也要討論一下隧道太過狹窄的問題如果今天撞到的是事故拋錨車,一樣也可以討論事故處理怎麼樣安全的問題,但是這和這次嚴重死傷無關一碼歸一碼,講的事情清清楚楚,不好嗎?還是有人覺得混在一起講更好?他今天是看什麼撞什麼,又不是只會撞工程車,只是剛好是工程車
作者: este1a (曾幾何時臭機八)   2018-07-08 23:22:00
游男快去自殺吧最好把全家帶上
作者: tomandnico (tonico)   2018-07-08 23:57:00
在台灣開車隨時有三寶走出來 你超速對別人也是三寶
作者: lovecmgirls   2018-07-09 01:29:00
原來很多87真的看不懂中文..還是只會二分法
作者: lazybr (懶人)   2018-07-09 09:08:00
就別人收工的時間差也被你抓出來鞭,你能在烏龜頭上找毛拔,那為何別人不能無限上綱
作者: centaurjr (QQ)   2018-07-09 12:11:00
你才無限上綱吧
作者: SCLEE5566 (歡迎詢問)   2018-07-09 17:41:00
超速狗終究會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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