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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宜蘭縣今早8時許,一輛從礁溪出發的救護車,行經宜蘭市宜興路一段時,遭一輛要從
民權路一段左轉的轎車衝撞,救護車車頭嚴重毀損,車底不斷漏油,所幸兩輛車上人
員並無嚴重傷勢,消防局也趕緊調派另輛救護車將車禍傷患送醫。
與救護車發生車禍的轎車,旋轉180度後卡在安全島上,李姓女駕駛(31歲)則受到驚
嚇並無大礙,她打電話給家人時提到,轉彎時聽不到救護車的聲音在哪裡。但救護車的
行車記錄器顯示,沿路確實有鳴笛,警方表示,李女行為已涉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
理處罰條例》,除可處以3600元罰鍰外,最重還可吊銷駕照。
(突發中心張芸甄/宜蘭報導)
心得/說明:
照女駕駛的意思,她有聽到聲音了,只是無法判斷救護車的所在。
既然聽到聲音了還硬要轉彎...害人害己。
個人習慣是聽到警笛聲就是靠邊打雙黃燈,不管鳴警笛的車輛是在後方、對向還是橫向道路,但老是看到一堆人硬要衝,說實在有差那一點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