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只是保養車竟撞死人!BMW車主不滿車商拿1

作者: japelin (人生如戲)   2018-06-07 13:13:36
※ 引述《olmtw (支持htc,支持台灣貨)》之銘言:
: 只是保養車竟撞死人!BMW車主不滿車商拿117萬元收購
: 2018-06-07 10:53聯合報 記者林宛諭╱即時報導
: 彰化縣花壇鄉BMW彰化經銷商今年4月發生一起維修意外,造成技師一
: 死三傷,王姓車主今天控訴車商,他只是去保養個車,車廠竟讓他的
: 愛車變成撞死人的事故車,事後僅要以117萬賠他,實在讓人生氣!
: 車廠表示,願以高於市價收購,已交由律師處理。
: 這起維修意外是因BMW技師在車廠維修車輛時誤撞而造成一死三傷事
: 故,王姓車主說,當天他只不過是去換輪胎,竟演變成「車毀人亡」
: 事件,這樣的車誰敢開?意外發生後,車廠高層曾來拜訪他,說不排
: 除賠他新車,結果現在竟要以「破銅爛鐵」價90萬再加上精神賠償27
: 萬元共117萬元賠他。
: 王姓車主說,這部BMW X5當初他買330萬元,已開第七年,都定期保
: 養,從沒發生事故,保養的非常好,現在車廠出了維修意外,竟要用
: 這種不負責任的方式解決,真的很無良。
: BMW經銷商張姓協理說,有請彰化汽車鑑定公會估價這部事故車市價
: 是90萬元,公司願以高於市價117萬元收購,目前一切交由律師處理
: 。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184957
: 這個實在是有點尷尬,但是要賠償新車好像不太可能
: 只是願意高於市價賠償27萬到底是不是合理?更多還更少可能就要協調了
: 可能也要參考差不多年分差不多車款的市價來做比較
一堆人說車主賺到了真是不知道在想什麼
那我走到路上看到隨便一台跑車
跟車主說我給你比中古市價行情高的車價跟你收購車子
"你賺到了!!!"
如果你是車主,你願意嗎?
車子還好好的能開,你以為每個人都想換車哦
維修廠給一台同年份的中古車還比較可以接受
作者: sony1256 (黃金海岸一日遊)   2018-06-07 13:15:00
檢討被害人 真的是很無言。我的愛車開得好好忽然變成事故車 換作是誰都不爽。車廠自己也爽約 不然就別答應
作者: celelor (藍色眼睛)   2018-06-07 13:17:00
事實就是這樣 會覺得車主這樣是賺到的大概是沒車的吧 或是社會經驗不足 沒有人希望自己的車被這樣對待的
作者: ailio (Ailio)   2018-06-07 13:19:00
中古車車況也是有差,難解阿,我的車殘值大概也剩一半左右但是我一點也不想換現金 還想順順開十年阿...
作者: sdg235 (魯宅)   2018-06-07 13:19:00
而且是原廠耶,這麼大間公司還想隨便就打發處理掉
作者: simon978 (Simon978)   2018-06-07 13:21:00
到底是哪裡賺到 鍵盤車手一堆
作者: mc3308321 (阿阿阿阿)   2018-06-07 13:24:00
用二車手收購價也超沒誠意 至少也用購買價
作者: afiend0927 (飛輪爵士)   2018-06-07 13:24:00
針對這種動產的損害賠償,真的需要一套專法來制定賠償的合理性,如果事故賠償都要依照市價中古價來看,冷門
作者: goodevening (小瑋柏)   2018-06-07 13:24:00
完全說出我的心聲 也許車版都是有錢玩車高手 一台車
作者: mc3308321 (阿阿阿阿)   2018-06-07 13:28:00
af大也形容得太貼切XD
作者: MonkeyD5566 (蒙其D56)   2018-06-07 13:29:00
對啊,一堆人在檢討被害者,超莫名其妙
作者: rogerliu (Roger)   2018-06-07 13:33:00
推afiend大,貼切!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06-07 13:37:00
以這案例,車主無過失,就是車廠想賠中古車價,也是要售價加所有過戶保險等成本再加慰問金才比較合理. 一般人一輩子可能都遇不到自己的車變撞死人的事故車,重點還不是自己開的13:37句尾的意是中古車出售價(而非收購價)
作者: afiend0927 (飛輪爵士)   2018-06-07 13:42:00
拿克萊斯勒來講就好了,一台新車可能160萬,落地剩不到100。如果我剛買一個月回原廠保養,原廠技師撞爛,我要求賠償一台新的給我,原廠告知你再貼60萬我就賠一台新的給你,這樣合理嗎?這在國外沒被告到脫褲才奇怪。
作者: bloodyway (你好嗎 :) )   2018-06-07 13:47:00
我覺得賠一台年分里程略新+送2年保差不多吧自己開去保養 也可能被追撞被事故吧
作者: alonzohorse (阿隆索豪斯)   2018-06-07 13:51:00
言論自由就是可以發現人能多白痴真的不懂為什麼會檢討受害者
作者: thumbe70367 (..)   2018-06-07 14:00:00
一堆開不起X5的在那邊檢討受害者
作者: a4567850 (臘腸狗)   2018-06-07 14:06:00
這就像踢A辣現在的殘值可能已經不到五萬 但不代表五萬換得到踢A辣啊
作者: HD0621 (HD0621)   2018-06-07 14:10:00
2011 X5 車況好的 117根本買不到...
作者: a4567850 (臘腸狗)   2018-06-07 14:10:00
八卦版一堆笑人家法盲得我看他們的車子哪天被保養廠撞成兇車 再用殘值賠看他們會不會笑著吞下去說法律就是這樣
作者: gn00063172   2018-06-07 14:10:00
afiend真太貼切了
作者: liao18 (1)   2018-06-07 14:14:00
真的是強姦民女賠妓女價 還要感恩師父 XD
作者: battle7710 (Kensei)   2018-06-07 14:22:00
原來是付錢就不算強姦了呢XDD
作者: a001ou (肉蟲)   2018-06-07 14:22:00
強姦民女這形容真的太貼切了 XDDD
作者: wwwson1256 (wwwson1256)   2018-06-07 14:29:00
這種低能太多了 把你手砍掉再給你錢 他可能會說好賺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8-06-07 14:42:00
推強姦XD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18-06-07 14:43:00
說法有點怪,就像七年車在路被撞爛照程序走,也是折舊啊你七年車被撞,保險公司也是算折舊求解,你車開得好好,來撞你也無奈
作者: vick6339 (不想睡)   2018-06-07 14:54:00
樓上 你重點看錯了
作者: ailio (Ailio)   2018-06-07 14:55:00
路邊被撞爛起碼可以修好(不要整台全毀),但是目前這台是撞
作者: vick6339 (不想睡)   2018-06-07 14:55:00
他在回應那些說賺的人 只要出事故一定是賠哪來賺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18-06-07 14:59:00
賺…這個字眼…!了解
作者: nuj52 (80kg衝呀)   2018-06-07 15:00:00
我馬3開十年 對方說給我高於市價10萬收購 我賺到嗎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18-06-07 15:02:00
看起來賺,但你還是要買一台車
作者: feisky (飛斯凱)   2018-06-07 15:03:00
說賺的只看拿到的數字,沒看到還要再付出買新車的成本嗎?
作者: nuj52 (80kg衝呀)   2018-06-07 15:04:00
於是我再花80萬買一台馬3 ^^y
作者: a4567850 (臘腸狗)   2018-06-07 15:18:00
就像版上騎勁戰的 把你的勁戰撞爛 再說殘值再加3000給你這樣有賺嗎 好啦 有的鄉民認為這樣賺到了
作者: yeeroyuy   2018-06-07 15:32:00
原廠確實開價太低, 這麼大的事...
作者: polypress (polypress)   2018-06-07 15:37:00
本篇正解 為什麼是等價打平損失而已 腦殘法律
作者: afiend0927 (飛輪爵士)   2018-06-07 16:51:00
等價打平損失是法律上一種沒有人性的草率做法,單純引用折舊、市價去評斷損壞的價值,卻沒有考量到人性的情感還有無法評估的損失。或許這樣會讓事情變的複雜,但是因為複雜所以忽略,這不是有違法律的公平跟正義?打斷路人一隻手,保險公訂價格是賠17萬,但是打斷鋼琴家的一隻手,法官可能會考量到鋼琴家這身份,判賠200萬。那為何車不能帶入這種人性損失的考量,對郭董來說一台x5的價值,跟對於一個工廠的領班一台x5的價值,可以劃上等號嗎?或許購入的價格、車型都是同樣的,但對於郭董跟工廠領班來說,這台車的意義卻不同,不是嗎?郭董的一台x5可能只是他忽然想到就買了,也沒什麼在開。可是領班可能是存了10年還用了退休金才能擁有的夢想。這樣不同的立場就會產生不同的判決才是合理的。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8-06-07 17:13:00
如果以立場來說 法官覺得 這種小事不要浪費我的時間
作者: lopas (<|─(L)─<)   2018-06-07 17:41:00
八卦版一堆沒車沒出過社會的,只會用法理在那邊閉門造車,不懂社會人情事故,關起門來在那邊說法律如何規定等等
作者: berserkman (to be brave)   2018-06-07 17:58:00
推 afriend大 強姦說 真的淺顯易懂立法委員和法官都想便宜行事,造就這種奇怪的齊頭式平等賠償方式,應該要更有彈性
作者: black209014 (噗雷克)   2018-06-07 18:04:00
法律應該要針對這塊下去定義!
作者: lopas (<|─(L)─<)   2018-06-07 18:31:00
沒錯 法律應該增修 而不是說一堆道理圓那些不合時宜的爛法
作者: afiend0927 (飛輪爵士)   2018-06-07 18:42:00
他也不會說一堆道理,通常都是依照天書價格或是保險估價殘值的價格丟給你,就要你吞了。然後你再怎麼不滿也沒那個時間跟精力再上訴。完全不考慮受損方的經濟狀況或是對於毀損車輛的使用情形,也沒顧慮到損壞的車輛對於車主的意義。
作者: satsuya0114 (satsuya)   2018-06-07 19:55:00
一堆檢討受害者的,不斷跳針折價,阿不然你的車去給人家這樣對待看看,推13樓台灣法律這塊也改修啊。訂這條的一定沒有自己碰過類似的情況
作者: bmwg8 (G8)   2018-06-07 21:42:00
超過廢物在那邊檢討被害人
作者: iifz32 (yi yuan)   2018-06-07 21:46:00
af大說的,不無道理,但是你有想過訂定法律規範規定這有多少實務上的困難嗎?,又要如果公平?參酌受害人經濟跟人性考量,這部分是很難量化跟有一定準則容易造成法律上的漏洞吧現行規定倒是能做小修改
作者: afiend0927 (飛輪爵士)   2018-06-07 22:09:00
這部分採證是要做不做而已,依照原文的情況來舉例好了,今天車主有賣車的動機嗎?沒有啊!他只不過是做例行性保養而已,卻造成這樣的事故,你就強迫車主用市價將車賣給你,這公平嗎?一台過保的車輛,車主還回到原廠保養,這樣足夠證明車主非常愛惜這輛車吧。既然車主不想賣,也很珍惜這台車,你損毀了這部車,卻只願意賠償中古車價,這不是明顯的有違人性跟常理?今天車廠犯錯了,是車廠要取得車主的原諒,而車主能原諒的條件就在那裡,雙方卻無法達成共識,法律一句話,二手車價賠償,是你的話你能吞下去嗎?在回到我上面舉的打斷手的例子,路人賠償17萬,鋼琴家卻需賠償200萬,這種判例不就是不只單純評估受損害的價值,而是連同其他的因素一起帶入估算出來的價值嗎?至於你說的法律上的漏洞,有經歷過車禍事故賠償跟調解委員會的,應該都很清楚保險支付跟賠償金額的漏洞有哪些,這我就不纍述了。
作者: lopas (<|─(L)─<)   2018-06-07 22:34:00
推樓上
作者: ka2 (麵包)   2018-06-08 09:56:00
樓上一堆鍵盤法官,講了一堆還是對事主沒有幫助有本事就去考個司法官來解救一下社會
作者: KarstenT ( )   2018-06-08 12:56:00
l這篇寫得很好,大家常常在罵法官恐龍或法盲,仔細看就發現推文就一堆了。難怪法官也是這樣..
作者: kbpoop (poogyfine)   2018-06-08 14:12:00
法院的算法就是算折舊 沒其他賠償 90萬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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