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肇事賠償,改責任比例後贏者全拿?

作者: 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   2018-05-24 20:06:22
個人認為
民事維持依照責比例賠償
但刑事上,肇責必須比對方還低,告過失傷害才會成立
似乎會比較好
如果你是肇事主因,卻是對方背刑責,有點奇怪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8-05-24 20:07:00
以刑逼民就是這樣搞的
作者: fit   2018-05-24 20:31:00
這個也很困難,法律人應該不會接受因為對方逆向就活該被撞殘
作者: berryc (so)   2018-05-24 20:32:00
話說去年那件無照騎機車撞幹道車, 自己死掉那個,汽車駕駛不知道有沒有責任? 新聞標題都亂下, 死掉的一定是被撞的實際上是機車去側撞汽車.https://news.tvbs.com.tw/local/767319家屬說不知道他半夜出門機車也是朋友的,家屬質疑醫生車速過快,把人撞死. 然後看下面的圖 ..我滿臉問號
作者: new0905 (cool)   2018-05-24 20:41:00
同意,畢竟這是雙方造成的,不是單方
作者: bhn91   2018-05-24 20:47:00
是汽車被機車撞吧…路口都沒有攝影機嗎?
作者: poeoe   2018-05-24 21:35:00
沒什麼好奇怪的 有過失也造成別人傷害就是過失傷害阿
作者: d78965 (囧龍)   2018-05-25 19:42:00
刑事上沒有過失比例的問題,對方有受傷,你有1%也成立。你是肇事主因,但是對方背刑責,這非常非常常見,不奇怪。
作者: vatog (...)   2018-05-25 21:21:00
這樣改我覺得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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