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和租的計程車車禍 對方不賠

作者: Bimmer3698 (Bimmer)   2018-04-02 14:02:35
※ 引述《uda10 (二孔夾)》之銘言:
: 各位好 去年12月和計程車發生擦撞 雙方人都沒事 就車損而已
: 初判表顯示我無肇事責任 後來對方不爽 又花了3000去開鑑定會
: 我自己本身有跟保險公司備案 對方卻是不聞不問 最近鑑定結果出來
: 依舊是對方全責 ~ 結果司機打來叫我自己修 他不賠 要告隨便我去告
: 重點是他車是跟台X大車隊租的 他也沒跟車隊申請出險 態度還很差 ~
: 和車隊投訴也沒用 客服告之要對方自己申請才可以 ~
: 想請問接下來是否只能到"地方法院"告 還是說去警察局告就可以 ?!
: 遇到老歡顛的真的很討厭 ... 就已經沒有要他賠償那幾天修車的代步費用
: 以及跑鑑定會請假的費用 結果態度還是超差
=============
不管新車舊車,沒車體險又遇到無賴,你就是只能自己吞了。
1.先自費修再跟他要,但法院判的通常比花的少,又不知道要耗多久時間心力,再來對方若無業無財產,判了幾乎也是白搭。
2.放著跟他耗,耗到賠錢給你了再修,但不知道多久沒車用,而且也是通常賠的比修的少。
法院判,工資不折價,但也要合理範圍,所以灌水程度有限,而零件折舊折非常多,恢復原狀的判決也沒想像的這麼好,工作所得跟車資補償各方面,舉證跟判賠的落差大多也難符合當事人所望,而且這些的前提是「你要有錢有閒跟對方耗」
台灣法律風氣就是在告訴大家,無賴擺爛最划算。
所以除非真的賭性堅強又真的花不下去車體險,不然還是儘量保滿它吧。
作者: MTBSsales (_*_)   2018-04-02 14:18:00
所以遇到垃圾計程車輛違規一定要檢舉,罰到沒人肯租或沒有車能開就不能出來作亂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4-02 14:24:00
所以,樓上這位,對於雞排伯被國稅局輔導登記就自殺無感?
作者: Apologize924 (Apologize)   2018-04-02 14:27:00
他說的是垃圾計程車 跟雞排伯有啥關係
作者: MTBSsales (_*_)   2018-04-02 14:29:00
雞排伯是有在路上對你或你家人做什麽危害安全的事嗎?你拿他出來跟垃圾計程車駕駛混為一談是何居心?
作者: ryu057 (Joe)   2018-04-02 14:29:00
路上違規危害他人行車安全跟擺攤沒登記你混為一談?
作者: sai1268 (....)   2018-04-02 14:31:00
所以我就覺得職業駕駛規範太輕,第一次肇事一律停止上路半年,車行先罰一百萬。原po那個司機感覺就是反正跟車行租的,我再換其它的繼續上路沒在怕
作者: MTBSsales (_*_)   2018-04-02 14:37:00
所以還是請他吃罰單,罰單一多了圈子很小擺爛很快名聲就會臭了;心態不正常的人也只會憤世忌俗,不會檢討自己為什麼被檢舉,甚至開始亂扯原本牛馬不相及之事,通常不自己覺悟是不會有什麼好下場的;又如果是自己的車,車行一直接到投訴的話,為了名聲也不會留著一顆老鼠屎
作者: wysptt (無)   2018-04-02 14:51:00
小黃少一半,路上更美好
作者: realestate (不動產)   2018-04-02 16:07:00
執法不力,只好民眾自己加強檢舉,維護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
作者: furio (void)   2018-04-02 16:09:00
民事糾紛本來就錢解決,那個國家欠別人錢國家會幫你抓人去關除非欠錢對象是國家
作者: jenkl   2018-04-02 16:26:00
雞排伯沒繳稅,國稅局才問一下就自殺,還真的無感呢
作者: jerry92277 (幻月之刃)   2018-04-02 17:06:00
先出你的保險然後請你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只是保費(望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