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內車道問題 整理

作者: shuankai (瑄瑄)   2018-01-23 22:50:44
先跟大家說聲抱歉 討論夠多天了
所以討厭此議題者 建議左轉
這本身就是個有趣的議題
因為大家都是用路人 自然都有遇過類似的問題
不曉得注意到了嗎 之所以大家爭得面紅耳赤
是因為法條內文是矛盾的(我知道會有人說"去修法啊")
有推文說得不錯 先發現問題經討論才有修法的可能
修法本就為最後執行的最高境界不是嗎
所以爭論到最後講 去修法啊 這其實無助討論的進步
先把法條寫一次吧
"內側車道屬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
先決條件很清楚 1.是超車道 2.不能堵塞行車 這兩條同時存在時
就得(可以)以最高速限行駛 也就是說 不堵塞行車 就能行駛內車道
以下就是爭議點了
堵塞行車定義 沒講清楚
最高速限 沒講清楚
所以才出現兩派各自自我定義的爭論
我認真看了一下各篇討論
整理了幾個共識如下
1.以本版"大多數"人能接受的標準
最高速限=法定速限+10
2.兩派都共同撻罰真正龜車
3.內車道不佔用派有將超速,塞車等條件先排除
畢竟尖峰時刻還要不佔用 這太本末倒置了
內車道不佔用派也同樣撻伐超速
以上是我看到這些討論串的條件整理
回到法條內文
"內側車道屬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
若我沒記錯高中邏輯章節有說
若P則Q 若非Q則非P 同理
"若無法以最高速限行駛 就有堵塞行車情況" 我想這邏輯上沒問題
不佔用派的版友進一步指出 問題在於最高速限各自表述
這確實是大問題
表速119 表速110 GPS119 GPS110 光四種表述都是最高速限 都是法定不開罰的時速
但以快樂表多5-10km來講 實際速度最高跟最低就有落差20km/h的可能
再回到"若無法以最高速限行駛 就有堵塞行車情況"
光四種表述 就有好幾種 不是真的最高速限行駛的車輛
不管哪一種時速 只要前後有速度差
必然要放慢速度
當然有漣漪產生 當然有堵塞行車出現
我有看到什麼300公尺 什麼緩慢放慢速度就不會有漣漪的說法
但那是你這樣開 其他人不見得這樣開啊...
但速限派最不爽的點是
1. "你告訴我119巡航內車道 到底哪裡堵塞了 為什麼我要讓"
不佔用派解釋是"因為沒辦法總是以119km巡航,在前車較慢的情況下
需要煞車 導致可能的堵塞行車產生
接著 速限派又說 我只要遠遠放慢速度就不會有漣漪現象
但速限派你們知道嗎 你們很棒 都會安全駕駛
但實際上就是 一堆車子不到119km 一堆車子不會遠遠放慢速度降低漣漪產生
實際上如此 為什麼要在無法確定自己是最高速限下堅持佔用內車道?
另外有版友再指出塞車成因的比例原則問題
塞車的成因固然有很多
舉凡 交流道 車流相對速度差距 危險駕駛等等
這些我也都認同
但該版友最後似乎是說
因為內車道引發的塞車若只佔2% 為了解決塞車根本沒推廣不佔用內車道的必要
確實塞車主因很多來自匯入問題
但這裡一直在討論的都是內車道不是嗎?
任何對佔用內車道造成使用不利的因素都該排除 不是嗎?
因為內車道引發的塞車比重較小 所以可以佔用內車道?
何況你們都沒有遇過 中外線車道比內車道快的情況過嗎?
"這樣內車道引發的塞車比重較小" 又怎麼成立呢?
相信都看過不少 因為佔用內車道 後方超車不慎 導致的車禍影片吧?
如果根據該版友比例原則理論
那內車道的討論又要多一個排除條件叫做"區間內無交流道的路段"
這樣不是很無聊嗎XDDD
回到上述 版上的速限派都會安全駕駛 不會有超車不慎的問題
但那只限於你們 真正的情況 肯定複雜很多啊
支持可以以119km 佔用內車道行駛的版友 最無法理解的是
怎麼會有堵塞行車的發生
如果我堵塞行車 表示後車都比我快 他們一定超速 他們違規
其實你們論點依法規來看完全正確

1.單就快樂表119km跟GPS119km的落差 就造成基本速差
2.現行路況來看從頭到尾也沒人能以119km 巡航到底都不會降速的吧
既然有降速需求 肯定來自前車慢
所以你們被迫不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所以你們其實也沒違規
但 你們合法不違規的被迫降速行駛 有沒有造成漣漪呢?
如果有 不就是堵塞行車的一種嗎?
講到這 應該又會說 那是前車的錯 我是被迫降速者耶
那這樣扯不完了 因為漣漪是隱形的 永遠抓不到第一台降速的元凶 不是嗎?
在這麼多行駛內車道的盲點跟爭議點情況下
在車流順暢時 不佔用內車道 (其實車流順暢開中線很爽啊XD)
不超速 (超速本來就不應該)
不併排 (我就看過119km 內中兩道併排的)
行駛中線時 遇前方慢車 大家觀念都知道要切內車道超車再駛回
這不也是休息站廁所一直在宣導的觀念嗎?
有人會說 國道警察出來說話了 可以以最高速限行駛
我想這樣就又無限迴圈了
國道警察本就是依法行政 現行法規當然賦予你這權利
但產生的爭議點盲點 不就是凸顯法規模糊的地帶?
因為有模糊地帶 所以更明確的推廣不要佔用 這其實跟法規也沒衝突到
還是回到開頭 發現問題進一步討論 有共識後才有可能有最後的修法
不是嗎?
雖然我知道大概是月經文 或者大家厭倦了
但大家都是用路人
不外乎就是求個平安跟方便
好的行車素養要靠大家維持
在這先小小祝各位行車平安 拜個小早年 新年快樂~!
作者: Surlyn (Lyon)   2018-01-23 22:57:00
討論超多次了 ...也不會有什麼結果的
作者: shuankai (瑄瑄)   2018-01-23 22:58:00
我知道...我路過幫整理一下而已....
作者: gtoselina (啾啾)   2018-01-23 23:02:00
開內側車道然後一直被超車都不會覺得不好意思嗎......我覺得如果看到中線一直超過你就要有自覺切出來或是踩油門了
作者: shuankai (瑄瑄)   2018-01-23 23:05:00
其實我一直覺得用比例原則來把內車道佔用問題化小很鄉愿若能把使用內車道的不利因素排除 有分比例大小的嗎何況內車道佔用不僅是塞車問題 還有車禍的引起這個蠻多案例了其實
作者: gtoselina (啾啾)   2018-01-23 23:08:00
我個人實際上很不想佔內車道不過開中線總是會被擋XD所以都會變成內線不過越踩越快的窘境
作者: AndrewWiggs (圍巾)   2018-01-23 23:10:00
不用扯一堆法令,就簡單的"讓",一堆人都不懂嗎? 就算後方超速,那是他的事,請問中線允許的情況自行讓道,還是讓他自己鑽,哪個安全?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8-01-23 23:12:00
將討論設定在法條內 速限派才不會上綱超速違法 這是討論尊重所需。不過後車鑽 當然比前車讓危險。即使後車沒超速亦然
作者: shuankai (瑄瑄)   2018-01-23 23:14:00
其實我也蠻好奇開在內車道的吸引力在哪..
作者: AndrewWiggs (圍巾)   2018-01-23 23:16:00
我只是不懂那些堅持自己合法"後車超速,死都不讓"的人是怎麼想的,把法條看的比安全重要?
作者: shuankai (瑄瑄)   2018-01-23 23:19:00
有個版友剛說很好 很多人都用自己視角去看事情都覺得自己是最高速限 但卻不知事實並非如此
作者: edkoven (阿調)   2018-01-23 23:22:00
雖然講得有道理,但是國道警察做出的解釋跟你不一樣
作者: shuankai (瑄瑄)   2018-01-23 23:24:00
國道警察只能依法行政 他們現行只能抓龜車
作者: edkoven (阿調)   2018-01-23 23:24:00
一般民眾只是照著規定走,你的解釋也不能大過警察的解釋
作者: edkoven (阿調)   2018-01-23 23:25:00
也不該說照著警察解釋執行的人有錯
作者: shuankai (瑄瑄)   2018-01-23 23:25:00
打錯 是正文沒指出 119km巡航違法針對模糊地帶討論更明確的方向,才是討論的真諦當然啦 依法行政是現行最大,如果內車道淨空不好
作者: Beakhsu (兩個兒子的爸爸)   2018-01-23 23:27:00
來,跟我複誦一次「跟上車流,該快就快,能讓就讓,內線
作者: shuankai (瑄瑄)   2018-01-23 23:27:00
那國外那麼多國家怎麼都有針對特定路段時段這樣做呢?
作者: edkoven (阿調)   2018-01-23 23:27:00
假使低卡解釋跟你的不一樣要怎麼解決 PTT只代表一部分人
作者: edkoven (阿調)   2018-01-23 23:30:00
如果mobile01 又有一套他們的解釋呢 自己玩自己的?所以有心改善應該是請警察更改他們的解釋 不然沒完沒了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8-01-23 23:32:00
很多人討論想先討個尊重。這篇算蠻客觀了吧。也蠻尊重兩方的。因為條件清楚。話說 佔用派的都不怕對向噴裝嗎?好多類似案例了
作者: shuankai (瑄瑄)   2018-01-23 23:33:00
edk大 警察解釋依法條解釋,有模糊地帶 解釋也是模糊的
作者: asukarei (C.C.)   2018-01-23 23:37:00
最高速限警察解釋過了,就該路段的法定速限減10以上,還不包含寬限值的範圍,反倒是沒印象看警察說過怎樣的堵才算堵塞,堵一台車就算還是堵一排車才算之類的
作者: shuankai (瑄瑄)   2018-01-23 23:38:00
"最高速限各自表述的現行狀態導致速差進而引起煞車漣漪導致行車堵塞"只要有速差 就沒有最高速限存在
作者: edkoven (阿調)   2018-01-23 23:38:00
我意思是即使警察解釋模糊 也要全部用路人都知道你的解釋
作者: shuankai (瑄瑄)   2018-01-23 23:39:00
這句版友說的 其實也符合內文若非Q則非P邏輯是啊 堵塞行車定義沒講清楚 最高速限有各自表述這是我看討論串下來發現的最大問題
作者: edkoven (阿調)   2018-01-23 23:40:00
而且同意,你覺得這可行嗎?而且就有人定速110內線
作者: shuankai (瑄瑄)   2018-01-23 23:41:00
在我們力量小到無法修法的情況下 只好推廣囉
作者: edkoven (阿調)   2018-01-23 23:42:00
你在後面狂閃大燈逼他讓道 上法院你贏的了嗎?
作者: yuenda (yuenda)   2018-01-23 23:45:00
爽就好啦,反正事實是建國以來從未有人內線定速GPS11X被開罰過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8-01-23 23:47:00
這倒真的 11X km巡航 確實合法所以法條真的模糊...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8-01-23 23:53:00
https://goo.gl/qWjMFA有生之年可能無法達到日本的境界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8-01-23 23:55:00
讓。真的不難...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8-01-24 00:01:00
之前在日本太晚發現要切到最右側準備右轉,只要打燈人家會讓你慢慢切過去。在台灣打燈要換車道,後車明明離一段距離會加速衝過來不給切路邊停車場出來如果幹道剛好紅燈停住,大多數會留個空間讓你先出來,台灣是幾乎都要死貼前車不給插
作者: doomlicca (我想自爆)   2018-01-24 00:09:00
都常常遇到內線要回中線,gps速限+10還被後車加速關門了 各派說法聽歸聽,還是要靠臨場應變
作者: d88647511 (Ricky Rubio)   2018-01-24 00:14:00
119巡航內線 怎會不安全 後車要開150 換車道是他危險阿但我個人只在倒數第二車道開119 只是看那些想飆卻又得煞車的超速派急煞蠻疏壓的 看著他們氣急敗壞卻又無可奈何飆不到150的樣子 乖乖119就好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8-01-24 00:39:00
為什麼國外講漣漪效應的文章,最後的結論都是建議要保持安全距離提早剎車,避免造成不當的緊急剎車,減少換車道次數,結果到本版就變成討論前車要不要讓後車?不論前車後車切出去,在臺灣內車道都是最高速限區間,次數一樣,對路網影響幾乎相同,所以人家的建議是保持距離放緩速度,是一種與前車的和諧。本版的想法是前車一定自私,我要跟到屁股叫他讓,高下立判
作者: mussina001 (沒有不能改變的)   2018-01-24 00:58:00
一直有中線車打燈切進內線,你就該自覺閃旁涼快了
作者: Kengalin (I don't believe!)   2018-01-24 01:30:00
被女主管載過國三內側龜速100一直被超車,她是跟跟本不懂,像這樣的三寶超多根本不自覺法規能有什麼辦法...
作者: coke5130 ( )   2018-01-24 02:36:00
其實內側車道每隔幾公里裝個速限顯示器應該就有幫助有走過新竹東大高架橋的就知道
作者: timk7   2018-01-24 03:08:00
之前看到網路上有人舉例的不錯,你是行人,萬一有人走很快,你會怎麼做?正常的人都是讓,怎麼到開車了就不會..有人比你快,能讓就讓,不能讓就讓他自己想辦法超,自己要巡航的速度能待在中線就中線,不能就待內側車道(看相對速度),與其整天在那邊鑽文字漏洞設定極端情況,基本原則就這麼簡單而已XDDD
作者: rock0077 (TNK)   2018-01-24 03:38:00
因為台灣人上路的水準低下,自私。太多人打著超速道讓自己超速合理化XDXD其實國道就是兩個老鼠屎1.自以為超車道就可以無視自己有沒有超過120的人。2.暢通之下行駛110以下的龜車。
作者: berryc (so)   2018-01-24 04:45:00
回3樓, 我開內側若情況允許(前方沒車) 會維持不低於速限行駛, 真的不會覺得不好意思
作者: d88647511 (Ricky Rubio)   2018-01-24 06:42:00
行人要讓後面疾走的XD 平行世界吧,都馬是疾走的自己想辦法繞過
作者: changle (啾咪)   2018-01-24 07:30:00
佔用內車道就是自私,沒什麼好說的
作者: mussina001 (沒有不能改變的)   2018-01-24 08:17:00
那種人一定開車沒在看車內後照鏡的
作者: bebehome (bebehome)   2018-01-24 09:05:00
佔用內車道就是自私,沒什麼好說的
作者: timk7   2018-01-24 09:14:00
平行世界?我怎麼快走的時候很多人讓,尤其那種朋友並行佔住整個人行道的XD當行人有人用跑的趕時間跟你說一聲不好意思,大家都會讓,開車就完全不一樣了XDD
作者: bebehome (bebehome)   2018-01-24 09:20:00
走路喊聲借過沒有不讓的吧?開車就要堅持佔住車道。
作者: timk7   2018-01-24 09:20:00
滿符合國外的人提到的印象,台灣人友善,但上車了就完全不一樣XD
作者: bebehome (bebehome)   2018-01-24 09:21:00
不排除也是有人會回頭嗆"借啥洨,旁邊是沒路喔" XD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8-01-24 09:33:00
看推文 就知道高下立判了 最可恥的是一副道貌岸然 自己最不自私 拼了命跟撼衛什麼一樣 然後說自己都開中線。
作者: bebehome (bebehome)   2018-01-24 09:49:00
"berryc: 我自己也常常超速也是飆仔。" 擋車沒關係前面沒車就好了真的不會覺得不好意思。
作者: ChouChaoXian (關爸哩愛雞騎哇)   2018-01-24 09:53:00
作者: centaurjr (QQ)   2018-01-24 10:07:00
理論上最高速限就是表速110,不舉發就是為了這個而存在讓實際速度可以在100左右,講什麼GPS都不是法條需要處理的,因為GPS不是車輛標配,沒有適用性的東西根本不會修法自然就沒有什麼你的表是不是快樂表的問題,這才是假議題如果你用表速110去解釋最高速限,你自己想想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
作者: horb (猴柏)   2018-01-24 10:13:00
我以為已經定義很清楚 只是大家不接受事實佔用內車道只能靠道德勸說了不過讓道給超速車走也怪怪的日本高速公路內車道 只要車稍多也沒淨空 台灣半夜內車道其實也常常淨空...
作者: atrix (班班)   2018-01-24 10:22:00
這堆東西真心煩ㄚ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8-01-24 10:29:00
我在美國灣區開車一年,也是沒內車道淨空這回事,車流量大就沒那條件,以管窺天實在沒意義。不過美國的車速和距離分道很自然就產生,因為常常高速公路就是五六線道,你太晚切出去根本是自殺,所以大家都是一句要下去的交流道距離慢慢往外靠,內側幾線比較快是自然的,因為沒有要下去的需求,但在灣區最內線淨空的CASE幾乎沒有。而且老美也很少切來切去,通勤路上很無聊,切來切去沒有快幾秒鐘,幾乎都是找一個車道車流就順順跟著開了
作者: chinghsu (way)   2018-01-24 10:42:00
你的非p則非q搞錯了而且最重要的是最高速限重來都不是119
作者: bebehome (bebehome)   2018-01-24 10:47:00
請教那外寫一堆老美的,有標語寫"內側為超車道嗎?"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8-01-24 10:51:00
Carpool的我比較有印象 特別寫最內側是超車道的我沒印象
作者: AceCash (阿信)   2018-01-24 10:58:00
國3車少可能可以但國1車子一堆中線100的,誰願意一直回中線?內線定速110~119完全合法,只有內中併排的狀況要避免。
作者: DirkIsBest (小牛加油!!)   2018-01-24 11:00:00
因為一堆都是瞎扯蛋,之前一個說沒超速過也不併排,後來就問他在超車道併排怎麼辦,他居然說他就減速直到可以切到中線道,你說寶不寶?還有一堆速限派都自稱自己超速又不佔用超車道但是支持超車道被佔用,你說奇怪不奇怪?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8-01-24 11:06:00
原文寫非Q則非P. 是你看錯還是原文錯?
作者: magi3Q (我不要困難把我馬及三)   2018-01-24 11:08:00
後面較快、右邊有位子,讓就對了,哪來這麼多話
作者: DirkIsBest (小牛加油!!)   2018-01-24 11:09:00
甚至一直吵著要互相尊重,結果說人該該叫、取暖,然後所謂的互相尊重就是我可以佔用你閉嘴不然就是飆仔然後這種如何改善交通的討論,速限派講過半個佔用可以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8-01-24 11:09:00
dirk 大。所以我說道貌岸然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8-01-24 11:10:00
不是支持 是尊重 更何況你們貼出來一堆的學理研究 人家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8-01-24 11:11:00
不過某a先不提老美又提老美 我好亂啊。不佔用推廣一直都沒把車流量大列入討論啊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8-01-24 11:11:00
的結論都不是內車道淨空有解決問題 反而都是要大家保持距離 維持與前車和諧 幾年下來沒有一個立委撿這個題目去發作一下,總是有原因的,還是要回到現實面,大家在台灣,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8-01-24 11:13:00
道貌岸然標準示範出現了。挑有利的講 這樣要討尊重...說人以管窺天?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8-01-24 11:14:00
我舉美國是說美國也很多地方做不到 你們只想要討論車流量極小的CASE 可以自己畫圈圈去談吧 車流量極小的CASE 路網不壅塞問題更不重要 也順便問問看有沒有南部立委買你們的單 我去關注交流道改善那篇比跟你們討論有意義 法規面 執法面 學理面通通都找不到有力的證據要大家支持什麼?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8-01-24 11:22:00
喔。有意義去關注啊 你在這邊回一堆是?又一次兩套標準 道貌岸然示範 (笑
作者: shuankai (瑄瑄)   2018-01-24 11:41:00
不意外的air大果然長篇大論回覆。樓上沒人偷換漣漪概念他們自始也沒否認三車道帶來的漣漪問題啊。本文也說了在探討內車道的問題。不單是漣漪啦 速限區間前後各一進一出 本身條件就不同 結果怎麼會一樣。我整理的目的就是希望議題單一化 難道你覺得區間內無交流道才是你討論內車道的標準?只有你一直在強調別的@@ 也難怪很多人不服你。最後想問你 讓。對你而言 難嗎?你要探討塞車複雜的本質可另案 但那不是超車道本身探究的真理。你用比例原則打太極還有搬立委出來就是最無聊的大絕。修法本就是最終執行面。且我看了一下 你有發現只有mo大回應你嗎@@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8-01-24 12:12:00
因為議題單一化會討論交通問題本質本身就是錯的 他就是一個開放系統 要考慮開放系統的最大效率才是本質 我旨在提醒這點 然後搞到最後 你們終於也承認都是在討論車流量低的情形 這對交通路網來說更是不重要的CASE 所以搞到之前該派有自定義的壅塞條件 我終於搞懂你們為什麼會弄成這樣了 你們可以檢討立委平常是最愛發作的,為什麼這議題撿都不撿 誰回我 多少人回我關我什麼事? 我只探究討論整個問題的本質和有沒有辦法導出實質有用的下一步或是政策這麼多年來的月經題 我也只是挑幾場參與討論 所以大家本來就可以跳出去不討論 反正你們過沒多久又要開下一場了其他派參與討論或不討論 有影響你們開月經文嗎?
作者: shuankai (瑄瑄)   2018-01-24 12:18:00
不重要是你說的啊 你真的很喜歡套入你的標準耶。什麼叫終於承認。我看了一下 塞車淨空本來就不合理啊。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8-01-24 12:24:00
我覺得某a要崩潰了@@噗。連議題有沒有意義都要他說了算。我看其他議題也沒啥人呼應他。別人在意的 都沒意義。因法規模糊 就說人自定義。我們有自定義嗎XD 不都推導的嗎 你球員兼裁判?
作者: shuankai (瑄瑄)   2018-01-24 12:34:00
老實說 a大回文的態勢才是自私的卻推廣互相尊重...
作者: bbbing (無)   2018-01-24 14:01:00
你把測速槍派放在哪裡,沒測速槍都不是真的119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8-01-24 14:17:00
shuan因為你大概是新朋友 之所以我推文有點不耐煩 是因為這議題大概從我2012看板到現在已經是五六年的月經題 每次都是相同內容跳針 然後現實還是照著法規運作 我個人開車習慣就是當前車會讓後車 但是當後車不預設前車不對會自己處理 前車讓是好事 前車沒讓也沒關係 如果都推廣這種態度 怎麼還會有月經文爭議?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8-01-24 14:49:00
你認為 現行法 有沒有爭議?
作者: bbbing (無)   2018-01-24 15:19:00
有沒有有沒有有沒有(麥克風勾拳
作者: shuankai (瑄瑄)   2018-01-24 16:57:00
又來了個B哥?要跳針就不要了吧
作者: blakwoods (聽貓咪在唱歌)   2018-01-24 17:06:00
111就超速 只是120以下不抓111就超速 只是120以下不抓哪有合法行駛內車道必須禮讓 違規超速的人的理論?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8-01-24 18:08:00
整理給推 但預期會繼續跳針
作者: Brian23 (Brian)   2018-01-24 21:15:00
為啥要讓超速的 有本事你自己超
作者: mocha200e (咖啡)   2018-01-24 21:29:00
本篇沒帶入超速討論 先決條件要看
作者: book416406 (RainSoul)   2018-01-25 01:13:00
ttps://youtu.be/5d39NSaaIvw
作者: samjhang168   2018-01-25 03:43:00
可惜的是,臺灣似乎大多數人不在乎這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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