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連結: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111/1276933/
原文內容:台南七股1名24歲社會新鮮人,兩個禮拜前貸款25萬元買了人生第1輛車代步,
沒想到日前上班途中,路旁突然衝出3條狗,他輕踩剎車、微轉方向盤閃避,疑因天雨路
滑,車身先左搖右晃碰撞兩側護墩,最後失控翻車,讓他氣得大罵「幹X娘」。雖然人無
大礙,但因還找不到狗主人,10萬元修車費恐求償無門,他嘆說「真是有夠倒楣!」
律師鄭世賢表示,若車損人無傷,可依《民法》第190條向動物占有人提告求償,即「動
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須舉證對方確實為飼主,及其管束
過失與車禍損害發生有因果聯繫。人有受傷,則可控告飼主刑法過失傷害。陳先生向《蘋
果》投訴指出,他本月9日上午7點多開車行經七股區173甲線,路邊魚塭突然衝出3隻狗,
情急之下往左打了方向盤,輕踩煞車,卻導致車輛失控翻滾360度,安全氣囊爆開,只有
車尾沒事,車頭、車頂、擋風玻璃、車身兩側都凹陷毀損,無法發動。車廠估價維修費至
少10萬元。「欲哭無淚!」陳先生說,這部二手車是人生第1輛車,才剛買兩個多星期,
但去派出所報案,警方說一定自己舉證有「肇事狗群」有主人,方能提告求償,「試問誰
會承認呢?」他找兩天都沒遇到魚塭主人,很怕對方不認帳,最後很有可能自認倒楣。佳
里警方表示,第一時間有到場處理這件自撞車禍,但提告需要對象,又沿海地區野狗不少
,故建議車主要舉證。若車主提出需求,警方可陪同其至事發地找尋飼主,釐清肇責。(
王志弘/台南報導)
心得/說明:幹_涼~
話說10年swift還是神保值,最後還盡責的保護到主人最後一刻...剛買來的二手車八成輪
胎也是快磨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