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山路的路隊長,就是神經很大條
後面都串車了,他老兄一點壓力也沒有
繼續慢慢開他的, 好幾個避車彎
說不讓就是不讓, 而且還會越開越慢
目前相關規定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第五項可以試看看,但如果他還是不讓,你超過去就是第四項了
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
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
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
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
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所以各位超車前記得按喇叭或閃大燈叫他讓路
如果不給超,有罰則(後車要檢舉你很容易)
請路隊長讓一下,對彼此都好
※ 引述《caeasonfb (eason)》之銘言:
: 這是在平面發生的事,忍不住還可以超過去。
: 但如果是在沒有岔路,又是雙向單線的雙黃線山路呢?
: 像是台14,台7這種山路上的話,
: 常看到遊覽車、10噸半工程卡車這樣龜速開(當然小客車也不少),
: 後面跟著塞了5~10台的各型車輛,連機車也過不去,
: 最前面的路隊長卻紋風不動慢速前進,被按喇叭也充耳不聞,更不靠右讓路。
: 請問該如何處理? 超了又怕被檢舉。
: 只靠後面駕駛人自我道德約束,或是路隊長的覺醒嗎?
: ※ 引述《Anddyliu (安滴滴)》之銘言:
: : 原文連結:
: : http://news.tvbs.com.tw/local/811617?comscorekw=fbia_local
: : 原文內容:
: : 龜速!內線車道 傳奇大嬸時速10公里險釀連環撞
: : 這樣開車已經影響用路人了!高雄仁武區不只一位民眾,目擊一輛白色自小客車,常常以
: : 時
: : 速不到20公里的「龜速」,開在馬路上,有時還低於10公里,沒踩油門就算了,還疑似煞
: : 車,占用內側車道,當地居民還說女駕駛邊開喝還邊喝飲料,不管旁人眼光,警方指出,
: : 平面道路難以取締龜速車,但如果故意突然煞車,算是危險駕駛,最重可罰2萬4千元!
: : 白色小轎車開在最內線車道,高速公路下的省道,大家車速不慢,後方陸續超車,但這台
: : 車就這樣占用車道,不管其他人,照樣慢慢來!
: : 畫面曝光後,有民眾說,駕駛是仁武傳奇「超慢大嬸」,開車會自嗨、翹腳或是喝珍奶,
: : 說連巡守隊都沒她那麼慢,甚至按她喇叭也沒用,這樣的車速跟散步的差不多,目測不到
: : 1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