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賠償金額太高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   2017-10-17 15:45:57
: 機車修理費用 8000
: 交通費:三個月
: 4000*3=12000
: 工作損失:一天1200*4天*4禮拜=19200
: 19200*3=57600
: 精神賠償:車禍開刀,左手無法動彈,至今已拔除鋼釘仍無法正常使力
: 150000
: 出國違約損失:6000
: 看護半個月2000*15=30000
: 以上總共263600 。
: 說明:他白天仍有上班,損失是計算他晚上兼職部分。
: 以上。
: 想請問各位這個價格合理嗎?
: 有辦法壓低一點或是行情價是多少?
: 我們是絕對願意和解但卻也不想被獅子大開口!
: 感謝各位觀看!
交通費 實報實消 但一個月4k其實合理
兼職損失 依照病假半額給付,但對方因無法上班違約時需要全額給付
(需出示3個月收入證明 無繳稅的國家無視 可以忽略)
機車修理 出國損失 實報實消
看護 如果他可以行走 另隻手活動自由 ,請他出示需要看護的醫指
精神撫慰金 不影響生活與工作 骨折可復原公道價5-10萬
直接開10萬傷損再加8萬8或6萬6紅包
反正上法院 堅持不賠精神損失就傷害罪 折抵給國家10萬(這也是公道價很難超過10萬的
理由之一)
但如果對方家裡有困難 建議直接砍一點賠23-24萬吧
畢竟你全責
作者: hobbes (go! Chen)   2017-10-17 18:29:00
全責還想省錢,其實可以直接付了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7-10-17 18:34:00
對方開價都很合理,對方有意和解已經很好了,法院見保證更慘
作者: yohko86 (Rex)   2017-10-17 18:51:00
有時候當你精算過頭時尤其又是全責,對方態度也會隨之改變,就錯失和解的好機會,上法院費時費事,刑事和民生一起就有的玩了有人受傷的狀態還是盡快結束免得夜長夢多
作者: lostkimo (累的不想呼吸)   2017-10-17 18:53:00
硬撐或許可以賠少一點,但是上法院曠日廢時,又擔刑責對方開的不高,真的就照原PO說的,小砍一下就趕快結了吧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7-10-17 18:54:00
如果我是原PO就照對方開的價錢給對方,再包個兩萬元紅包當和解金先安了對方的心,避免後續還有復健求償
作者: Dalaia (我是公的別水球我)   2017-10-17 23:24:00
對哦 還有復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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