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遇到一個狀況:
國道三號北向往起點基金交流道附近大塞車,塞到整個隧道最外側車道
一公里多都等著排隊下交流道。我也是塞在隧道內等著下交流道的一台
車,這時內側有車準備跨越隧道內雙白線準備強行插入到下交流道的車道,因
為之前有台車已經這樣插隊了,覺得這種行為很機車,所以就緊貼前車
屁股並且按了兩聲喇叭,內側車就這樣停了下來接近靜止,準備再找後方空隙
插進去,結果後方有兩台車狂按喇叭,內側車才放棄插隊直行往台二己
,才不到幾秒鐘後方小發財跟另一台車高速駛過,感覺快要撞上了。
我的問題是:這樣如果出了車禍,我是否有責任? 因為如果讓對方違規
插隊似乎是可以避免事故的? 但是對方是在高速公路車道上接近靜止狀態,
前方完全無車,如果被後方追撞似乎與我的行為無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