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案開單報告】
9月初在逢甲西屯路、烈美街口的危險駕駛,合計共
送出四張檢舉單,今天已經全數收到開單告發信。
1.岔路十公尺臨停,第55條第2款,600元。
https://i.imgur.com/JBc9tK4.jpg
2.闖紅燈:53條,2700元
https://i.imgur.com/Qb8e4ZX.jpg
3.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第45條第1項第3款,900元。
https://i.imgur.com/Z1hSCnL.jpg
4.左轉彎未打方向燈,第48條第1項第1款,900元。
https://i.imgur.com/wfXYfBU.jpg
40秒內替台中市庫進帳5100元,希望車主收到罰單後,
可以收斂一些,好好開車。
※ 引述《L640304 (游擊手)》之銘言:
: 昨天晚上走路去買茶湯會,差一點被惡劣駕駛撞
: 個正著,橫死街頭!
: 車主就從對向光陽機車那邊直接橫跨雙黃線逆向
: 高速開過來。差一點撞到步行的我,還有另一台
: 機車騎士,我們倆都嚇了一大跳,其他路人也紛
: 紛表示側目。(該車行進動線如連結街景圖所示
: https://i.imgur.com/1muKtcs.jpg)
: 機車騎士安全帽上有行車記錄器,然後騎士把頭
: 轉過去,對著這台垃圾的後車牌盯了好一段時間
: 我想,他應該也是檢舉的「同道中人」。我也不
: 甘示弱,趕快把手機的「行車記錄儀」APP開啟,
: 錄下了這40秒的影片。
: https://youtu.be/iic97az-Fnw
: 遇到我,又沒撞死我,那倒大楣的就是你了,等
: 著收罰單吧。
: 後記(一):檢舉實務教學,預計將送出這四張
: 交通違規檢舉信。
: 1.岔路十公尺臨停,第55條第2款,600元
: 2.闖紅燈:53條,2700元
: 3.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第45條第1項第3款,900元。
: 4.左轉彎未打方向燈,第48條第1項第1款,900元。
: 合計5100元罰單,送好!送滿!
: 後記(二):錄影APP推薦軟體
: 多數縣市警察局要求檢附的照片和影片必須要打印上
: 日期與時間,以手機直接拍攝錄影的話,並不會在影
: 片畫面中出現日期與時間。
: 推薦各位可以用一款免費的APP,APPLE STORE蒐尋
: 「行車記錄儀」https://i.imgur.com/Nfg5uJF.jpg
: 用此APP錄出來的畫面,就會自動打印上日期與時間,
: 剪完片就可以直接上傳檢舉,不用浪費後製時間。